《论语》注疏之 为政第二 第14章|总第30章

子曰:“君子周而不比(bì),小人比(bì)而不周。”

,普遍也。

,偏党也。

皆与人亲厚之意,但周公而比私耳。

君子小人所为不同,如阴阳昼夜,每每相反。然究其所以分,则在公私之际,毫厘之差耳。故圣人于周比、和同、骄泰之属,常对举而互言之,欲学者察乎两间,而审其取舍之几也。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周,是普遍。

比,是偏党。

孔子说:“君子、小人,固皆有所亲厚,但其立心不同,故其所亲厚亦异。盖君子之心公,惟其公也,故能视天下犹一家,视众人犹一身。理所当爱的,皆有以爱之,而不必其附于己;恩所当施的,即有以施之,而不待其求于已。是其与人亲厚周偏广阔,而不为偏党之私,此所以为君子也。至于小人则不然,盖小人之心私,惟其私也。故惟有势者则附之,有利者则趋之,或喜其意见之偶同,而任情以为好,或乐其同恶之相济而交结以为援。是其与人亲厚偏党私暱而无有乎普遍之公,此所以为小人也。”

周与比其迹相似,而其实不同,只在此心公私之间而已,欲辨君子、小人者,可不慎察于此哉!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忠信义。,阿党义。《论语》每以君子、小人对举。成指位言,或指德言。如谓在上位,居心宜公,细民在下.则惟顾己私,此亦通。然本章言君子以忠信待人,其道公。小人以阿党相亲,其情私。则本章之君子小人,乃以德别,不以位分。

 

【白话试译】

先生说:“君子待人忠信,但不阿私。小人以阿私相结,但不念信。”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注释】

:公正不偏私。

:音bì,勾结营私、排斥异己。

 

【疏解】

○由于不器,所以君子便具有一种宽广的心灵力量,可以超越一己有限的气质、形躯、身份、经验,而对别人的性情、地位、遭遇等起一种同情与了解。所谓设身处地。这样,就使得君子对别人的评价是比较公正的,对别人的态度也是比较尊重的。这种公正与尊重的态度便称为周。周,是周到、周延、周圆,引申就有公正不偏私的意思。

○至于小人则不然,由于他的生活与他所关心的仅局限于一己的小范围内,因此他无法具有同情与了解的能力。他评判事物都是以自己的角度为准的,他待人的态度因此也一定是与己相同就赞成,与己相异就反对的。他压根儿就不能了解与他不同的人事物,因此也不会去尊重他们。于是,很自然的物以类聚,小人们就会结合成一伙一伙,互相声援,互相依靠,而对异己则基于不了解,也基于自卫,遂不免轻予排斥。像这种党同伐异的心态行为,便叫作比。

○君子能普遍地了解他人、同情他人、尊重他人,这其实就是一种爱;而仁者爱人,所以这也就是仁的表现。君子就是以有仁而成名,而自我肯定的,所以他不必再向外比合同党以求支助声援了。而小人无仁的自觉,无人格的独立,其内心虚歉,遂势不得不挟群体以自重,而无暇也无能去爱人了。君子小人的分别,原来是如此自然而势不可免,真是要学也硬学不来啊!

 

注:以上选自《论语义理疏解》(台湾鹅湖出版社印行)之主题四【气质的成全】(曾昭旭)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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