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第十六章 【原文+拼音+各家注疏】

子曰:“鬼神之为wéi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使天下之人,齐zhāi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诗曰:‘神之格思,不可度duó)思,矧shěn可射yì)思。’夫微之显,诚之不可揜yǎn如此夫!”

子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

程子曰:“鬼神,天地之功用,而造化之迹也。”张子曰:“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愚谓以二气言,则鬼者阴之灵也,神者阳之灵也。以一气言,则至而伸者为神,反而归者为鬼,其实一物而已。

○为德,犹言性情功效。

 

“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

鬼神无形与声,然物之终始,莫非阴阳合散之所为,是其为物之体,而物所不能遗也。其言体物,犹易所谓干事。

 

“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

○齐,侧皆反。齐之为言齐也,所以齐不齐而致其齐也。

○明,犹洁也。

○洋洋,流动充满之意。

能使人畏敬奉承,而发见昭著如此,乃其体物而不可遗之验也。孔子曰:“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焄蒿凄怆。此百物之精也,神之着也”,正谓此尔。

 

“诗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

度,待洛反。

射,音亦,诗作斁。

诗大雅抑之篇。格,来也。矧,况也。射,厌也,言厌怠而不敬也。思,语辞。

 

“夫微之显,诚之不可揜如此夫。”

○夫,音扶。

○诚者,真实无妄之谓。阴阳合散,无非实者。故其发见之不可揜如此。

 

上第十六章。不见不闻,隐也。体物如在,则亦费矣。此前三章,以其费之小者而言。此后三章,以其费之大者而言。此一章,兼费隐、包大小而言。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子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

○鬼神,即是祭祀的鬼神,如天神、地祗、人鬼之类。

○为德,犹言性情功效。

孔子说:“鬼神之在天地间,微妙莫测,神应无方,其为德也,其至盛而无以加乎。”

其义见下文。

 

“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

孔子说:“何以见鬼神之德之盛?盖天下之物,凡有形者皆可见,惟鬼神无形,虽视之不可得而见也;凡有声者,皆可闻,惟鬼神无声,虽听之不可得而闻也。然鬼神虽无形与声,而其精爽灵气,昭著于人心目之间,若有形之可见、声之可闻者,不可得而遗忘之也。夫天下之物涉于虚者,则终于无而已矣,滞于迹者,则终于有而已矣。若鬼神者,自其不见不闻者言之,虽入于天下之至无,自其体物不遗者言之,又妙乎天下之至有,其德之盛为何如哉!”然其所以然者,一实理之所为也。

 

“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

○齐,是斋戒。

○明,是明洁。

○盛,是盛美的祭服。

○洋洋,是流动充满的意思。

○左右,是两旁。

孔子说:“何以见鬼神之体物而不可遗?观于祭祀的时节,能使天下的人,不论尊卑上下,莫不斋明以肃其内,盛服以肃其外,恭敬奉承以供祭祀。当此之时,但见那鬼神的精灵,洋洋乎流动充满,仰瞻于上,便恰似在上面的一般,顾瞻于旁,便恰似在左右的一般。”

夫鬼神无形与声,岂真在其上下左右哉!但其精灵昭著,能使天下之人,肃恭敬畏,俨然如在如此。所谓体物不遗者,于此可验矣。

 

“《诗》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

《诗》是《大雅·抑》之篇。

○格,是来。

○度,是测度。

○矧字,解做况字。

○射,是厌怠。

三个思字,都是助语词。

孔子又引《大雅·抑》之诗说道:“神明之来也,不可得而测度,虽极其诚敬以承祭祀,尚未知享与不享,况可厌怠而不敬乎?”

观于此诗,则鬼神能使人畏敬奉承,而发见昭著者为有征矣。

 

“夫微之显,诚之不可揜,如此夫!”

○诚,是实理。

孔子说:“鬼神不见不闻,可谓微矣。然能体物不遗,又如是之显,何哉?盖凡天下之物,涉于虚伪而无实者,到底只是虚无,何以能显?惟是鬼神,则实有是理,流行于天地之间而司其福善祸淫之柄,故其精爽灵气,发见昭著而不可揜也,如此夫。”

看来《中庸》一篇书,只是要人以实心而体实理,以实功而图实效,故此章借鬼神之事以明之。盖天下之至幽者,莫如鬼神,而其实不可揜如此。可见天下之事,诚则必形,不诚则无物矣,然则人之体道者,可容有一念一事之不实哉。

上第十六章。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注释】

○鬼神之为德:鬼神的功效。

○体物:体是动词,体物即使物生成,为物之体的意思。

○齐明盛服:齐即斋,斋明,即斋戒明洁。盛服,即整齐衣冠。

○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洋洋即充盈之意。言鬼神之用遍布于人之左右上下。

○诗曰:诗大雅抑篇。

○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格,来也。矧,况也。射,通斁,厌也,言厌怠而不敬也。思,语辞。即是说神的感格,是不可测度的,又何况厌怠不敬呢?

○夫微之显,诚之不可揜:鬼神本是十分隐微的,却又如此显著,可见精诚之不可掩盖。

 

【疏解】

鬼神的功用,人所不能测,而却能体万物而不遗。使天下人斋戒虔敬来祭祀,不敢放肆怠慢。鬼神之道,至隐至微,但其功用却如此的大,可见至微者的作用是非常显著的,是不会被掩藏的。这章很明显的是借鬼神的作用来譬喻诚道的作用。中庸首章之“莫见乎隐,莫显乎微”和此章所说的同义。只是中庸首章是直接从天命之性说,而此章是借鬼神以立言。鬼神的作用,固然可说是神秘莫测的,但并不即是等于天道。天道是形而上的实体,是使宇宙生化流行的创造性的本体,而鬼神则是气化的活动。(天道亦可以神来说,如易传曰阴阳。而天道之神,是理。)

此章朱注引程子曰:“鬼神天地之功用,而造化之迹也”。又引张子曰:“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朱子自己则说:“以二气言,则鬼者阴之灵也,神者阳之灵也。以一气言,则至而伸者为神,反而归者为鬼,其实一物而已。”这是把鬼神视作气化流行的作用,即阴阳二气的灵妙的作用。神是气之来而伸,鬼是气之反而归。这是对鬼神作哲学化的解释。

鬼神是气,但有气即有理,于鬼神的表现处,亦有道的创生实践的作用在,从鬼神之妙,可使人体会到阴阳气化流行之不可测,从阴阳不可测处,便可以体会到创造性的真几,本体的存在,故中庸可借鬼神以显诚道的作用。

孔子说敬鬼神而远之,又不语怪力乱神,对于鬼神,是存而不论的,这样,可使人的精神回向自己,肯定主体性,拜托古代的迷信鬼神的观念,这是中国人文精神的进一步的显现。但孔子并没有直接否定鬼神之存在。而且说:“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认为在人祭祀时,是要把鬼神当做真正存在那样的态度来面对的,在祭祀者的诚挚之心中,当然希望所祭的对象是存在的。在这情况底下,吾人亦不必反对鬼神之为实在。当然在祭祀者以至诚祭其先祖时,心中所愿鬼神之为有,与承认鬼神之为客观地实在的,意义并不一样。可以说,祭祀时所肯定为有之鬼神,是与祭者的诚心一体呈现的,其实那只是人的诚心的不已地求感格一切的肯定。离开了人的诚心,便无有所谓鬼神。即这是祭祀者希望被祭者仍然存在的一种诚心的肯定,不是一般的迷信鬼神存在的想法,这是中庸后文所说“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之义。现在中庸言鬼神,盛言鬼神之德,亦是在上述的诚敬的心情的要求下说的,并不是肯定鬼神为客观的实在(当然亦不是说鬼神一定不存在),这是就仁心诚体之不已,遍及一切,对幽冥亦要求能有所通而说的。

有人认为这章说鬼神之灵无所不在,是不可遮掩的,这种思想显然杂有汉儒思想。但若能了解,中庸之言鬼神之德是以内心之诚作底據的,便不会有这种误会。中庸对鬼神的说法,只是孔子的“祭神如神在”的说法的进一步表示而已。

又有人以为这章及十七、十八、十九各章,和中庸的本文无关,是由礼家所杂入的。但若据前述,中庸是由内心之诚以言鬼神之功用,藉鬼神之功用以显诚之不可掩,则可知此章思想亦不是与中庸本文无关的。至诚者之心无有不及,是遍于天地日月四时鬼神的,若一定不让人说通于鬼神,则仁心为有限,便不是体物不遗的本体宇宙论意义的本体了。

本章所引的“神之格思”之诗句,有人据“诗序”,认为这诗是讽刺周厉王的(大雅抑诗,诗序以为是刺周厉王,亦以自警。朱子诗集传认为只是武王自警之词,诗序之说误。)因厉王怠慢,于祭祀时不恭敬,人民便以此诗讽刺他。故诗意是说人内心的不恭敬,是不可掩饰的。如此解,便不是前面所说的诚之不可掩之义,而是说人当谨于其意念之微,因莫有什么是不会显现出来的。如此解与本章主旨不合。中庸引诗,常是借以抒意,不必忠于原义。

朱子在这第十六章之后注曰:“不见不闻,隐也;体物如在,则亦费亦。此前三章,以其费之小者而言,此后三章,以其费之大者而言。此一章,兼费隐,包小大而言。”

 

编自:杨祖汉《中庸义理疏解》(台湾鹅湖出版社)

 

编辑排版: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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