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第二十四章 【原文+拼音+各家注疏】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zhēn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xiàn乎蓍shī龟,动乎四体;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诚如神。

○见,音现。

○祯祥者,福之兆。

○妖孽者,祸之萌。

○蓍,所以筮。

○龟,所以卜。

○四体,谓动作威仪之闲,如执玉高卑,其容俯仰之类。

凡此皆理之先见者也。然惟诚之至极,而无一毫私伪留于心目之间者,乃能有以察其几焉。

○神,谓鬼神。

 

上第二十四章。言天道也。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前知,是预先知未来的事。

○祯祥,是福之兆,如麒麟、凤凰、景星庆云,各样的祥瑞都是。

○妖孽,是祸之萌,如山崩、川竭、地震、星陨,各样的灾异都是。

○蓍,是蓍草。

○龟,是灵龟。皆用以占者。

○四体,指动作威仪说。

○神,是鬼神。

子思说:“人之德有不实,则理有不明,虽目前的事,尚不能知,况未来者乎?独有极诚无妄的圣人,天理浑然无一毫私伪,故其心至虚至灵,于那未来的事,都预先知道,然此岂有术数以推测之哉?盖自有可知之理耳。如国家将要兴隆,必先有祯祥的好事出来;国家将要败亡,必先有妖孽不好的事出来。或著见于龟占ト之间,而有吉有凶,或发动于四体威仪之际,而有得有失。凡此皆祸福将至,理之先见者也。惟至诚圣人,则有以察其几,善,必先知之,不待其福既至而后知也。不善,必先知之,不待其祸既至而后知也。所以至诚之妙,就如鬼神一般。”

盖凡幽远之事,耳目心思所不及者,人不能知,除是鬼神知得。今圣人虚灵洞达,能知未来,则与鬼神何异,所以说至诚如神。然天地间只是一个实理,既有是理,便有预先形见之几;圣人只是一个实心,心体既全,自有神明不测之用。岂若后世谶纬术数之学,穿凿附会,以为知者哉!

上第二十四章。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注释】

○前知:预知。

○祯祥:吉祥的事物。

○妖孽:妖怪。

○蓍龟:蓍是草,龟是龟甲,两者都是占卜用具。

○四体:郑注谓龟之四足。朱注谓是动作威仪之间,即由人之动作举止来观凶吉之兆。

○至诚如神:至圣者如神般的神妙。此神朱子说是鬼神之神。

 

【疏解】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朱子注说:“惟诚之至极,而无一毫私伪留于心目之间者,乃能有以察其几焉。”本来说前知,明吉凶、是卜筮之事。而卜筮之事,不脱迷信。但现在把它落在至诚者的知几上说,便是把占卜之道道德化。所谓知几,周濂溪说:“动而未形,有无之间者,几也。”(通书)事物将形而未形时,是几。心念要动而尚未动时,亦是几。故几是很幽微难测的。而至诚者则可知几,他可以见微知著,知天下之兴衰,亦可以通化自己的生命,使自己的意念完全是纯善的意念。故知几,便是神化的作用。周濂溪说:“诚、神、几,曰圣人。”(通书)即是说,至诚而神应知几,便是圣人。中庸此章中说的神,朱子以为是鬼神之神,但吾人以为此章是借知吉凶的鬼神以言诚体之神感神应之妙。至诚者感格天地,明通万物,呈现于他生命中的,便是生天生地之神,故至诚如神,可直接就诚体神用说。

至于国家将兴,必有祯祥等句,似与汉代的灾异之说相同,故有人说这是杂有汉代天人相应的思想(劳思光、中庸译注),然此章似重在言至诚者之明无不至,通于天地鬼神,如《易传》所云“与鬼神合其吉凶”之意。既不是先客观地言天地之自然现象必与人事相应,而是由人之至诚知几而言天地鬼神之道,此是以道德之意义以规定气化存在流行之意义。因若肯定诚即天道,则宇宙间的气化流行亦应与人之行事相应,这从中庸的天道思想便可推出来,不能说一涉及这方面便是汉儒之说。况且孔子亦曾说过:“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乎!”可知中庸此章之说,是有其根源的。

 

编自:杨祖汉《中庸义理疏解》(台湾鹅湖出版社)

 

编辑排版: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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