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第二十二章 【原文+拼音+各家注疏】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sān矣。

天下至诚,谓圣人之德之实,天下莫能加也。尽其性者德无不实,故无人欲之私,而天命之在我者,察之由之,巨细精粗,无毫发之不尽也。人物之性,亦我之性,但以所赋形气不同而有异耳。能尽之者,谓知之无不明而处之无不当也。

○赞,犹助也。

○与天地参,谓与天地并立为三也。此自诚而明者之事也。

 

上第二十二章。言天道也。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天下至诚,是说圣人之德,极诚无妄天下莫能过他。

○赞,是助。

○化育,是变化生育。

○参,是并立为三的意思。

子思说:“天命之性,本自真实无妄,只为私欲蔽了,见得不明,行得不到,所以不能尽性。独有天下至诚的圣人,其知生知,其行安行,纯乎天理而不杂于人欲,故能于所性之理,察之极其精,行之极其至,而无毫发之不尽也。然天下的人,虽有智愚贤不肖,其性也与我一般,圣人既能尽己之性,由是推之于人,便能设立政教,以整齐化导之,使人人都复其性之本然,而能尽人之性矣。天下的物,虽飞潜动植不同,其性也与人一般,圣人既能尽人之性,由是推之于物,便能修立法制,以搏节爱养之,使物物各遂其性之自然,而能尽物之性矣。夫人物皆天地之所生,而不能使之各尽其性,是化育也有不到的。今圣人能尽人物之性,则是能裁成辅相,补助天地之所不及矣,岂不可以赞天地之化育乎!既能赞天地之化育,则是有天地不可无圣人,天位乎上而覆物,地位乎下而载物,圣人位乎中而成物,以一人之身,与天地并立而为三矣,岂不可与天地参乎!”

至诚之功用,其大如此,然天地万物之理,皆具于所性之中,参赞位育之功,不出于尽性之外,学圣人者,但当于吾性中求之。

上第二十二章。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注释】

○天下至诚:圣人之心纯然无杂,故曰至诚。朱注:“天下至诚,谓圣人之德之实,天下莫能加也。”

○尽其性:能完全实现其性。

○赞:助也。

○参:与天地并立而为三。

 

【疏解】

此章言“至诚尽性”,是中庸全篇主旨所在。只有至诚者能尽其本性,而此至诚者之实现其本性也,必求一切人,一切物皆能实现其本性,即至诚者之尽性,是以一切人一切物之能尽其性为内容,为条件的。因性是天道天命,是万物一源,是一切存在之本体,若要尽此性,便即是要将性的绝对普遍性完全加以实现,这便非要实现一切人与物之性不可。我之性,人之性,物之性,原本是一。故要么便不尽性,若要尽性,便要满足性之绝对普遍之要求,而遍及一切,为一切之体。即是要“体万物而不遗”。是故中庸所说的性,是绝对普遍的,即是宇宙论意义的生化本体,形而上的天道。而不是孟子从道德心说的性。从道德心说的性,是一般说的心性意义的性,而中庸(包括易传)所说的性,是作为一切存在的所以能存在的“创造性的真几”,是天道,故此性是“性天”之性,是形而上之道体义。此与一般说心性之性不同(当然在内容上说是一,但立言的分际不同。此详见首章之疏解)

若性是天道之性,是绝对普遍的,则若要尽性,自然是必须要尽一切存在之性,但这是从理论上说的,究竟人是否是以天道为性呢?即是否是天道内在于人而为人之性呢?以一有限存在之人,怎可以说是以无限的天道为性呢?这便需要有说明。但其实只要人能反求诸己,逆觉其本心,便当下可以证悟。一般所说的有限与无限,天与人,内与外,己与人,物与我等等区分,都是随形躯而起的分别的想法,并不是真心的呈现。即那是“识心”“人心”,而非本心。人之道德心一旦呈现,是会泯除这些差别,而觉人我物我之为一。而一切圣哲,都有悲悯之心(见前第五章的疏解),希望一切皆得其所。则从本心之呈现处,我们便可以见到天道的无限性。虽则就人之形而观,人是有限的,但即心而观,可见其无限性。既然人有此心,则此心之所以为心之性,便即是普遍绝对的天道。此即是从心之活动呈现处,见到天道之实,从人的具体活动处,见到天道的意义。故在本心之明觉呈现处,人可以证悟人是可以逆觉天理的,即人是以天道为性也,故至诚尽性,便要尽一切人物之性。

尽人之性,即使一切人皆能充分实现本有的仁义,而与万物为一体。即是说使一切人都体现天道而成圣。尽物之性,即使一切物都实现其应有之价值,皆能尽其生而不夭死,物皆得到善用而不遭破坏浪费。这样的境界,是否可以实现呢?吾人可说,在现实上看,这是一个永不能实现之理想。人勉求成圣,已是千难万难,又怎能使一切人都能成圣,人固可努力实践,希望使人物皆得其所,但天地如此之大,万物如此之多,人之藐然一身,又怎能做尽一切事?故吾人虽然可以尽其心,但是永不可能满足“性天”之绝对普遍之意义。

故此尽性的内容范围,是绝对普遍的,而人只有尽其心,求能趋近之。即是以心尽性。这尽是往尽的尽,而不是穷尽的尽。往尽的尽,是尽而不尽的。人不能说他能穷尽其性。在心求尽性的过程中,性(性天之性)的内容意义便一步一步的被彰显出来。这尽心以彰显性的过程,是无穷无尽的,人会感到,他是以有限的生命来体现无限的天道,是永不能体现全尽的。故虽圣人,亦会有“命矣乎”之叹。孟子曰:“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即是此意。此可见性与天道的超越崇高,使人有严肃虔敬之感。

这样说来,则至诚尽性便是一永不可能实现的理想,心亦不能够完全实现其性了。但这只是就外延的量上说的。在量上看,人是有限的,不能作尽他所应作的事,他不能遍及一切。但在他的本心的明觉呈现时,他的心是与万物为一体的,这心虽不离于有限的形躯而实现,但并不为形躯所限制,在此刻,是没有有限无限,足与不足的分别的。因若与万物为一体,则一切分别都泯除了,只有一诚道之流行,流行于何处,便于该处完成价值。则至诚尽性之理想,亦可说当下便能达致。只要人能呈现其本心,便是天理之明觉呈现,顿时便实现无限之价值,而无所谓不足。

故至诚尽性,可说是永不可及,亦可说是当下便能实现,这两种意思,是可以并存而不相冲突的。人一面可感到天道浩浩无穷,人虽竭尽其心,仍不能充分实现天道,一面亦可以在当下之每一道德之行上完成无限之价值,而朗现与万物一体呈现,使万物都实现其无限价值之境界。而不论是从那一面说的意义,都是由本心之无尽的求实现其性之活动上见的。

这求能实现其性,求尽一切人一切物之性的活动,不正就是天道逐步实现的历程么?于是至诚者的尽性的活动(从尽心而彰显性),便是赞助天地之化育,而可以赞助天地之化育的人,其价值不是可以与天地并立么?

这是分开天人而说的。圆融地说,天道便即在人道的努力求尽的活动中呈现,如此努力求尽之心不即是天道的呈现,人又怎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呢?其实至诚尽性的活动本身便是天地之化育,“只此心便是天”、“只此便是天地之化,不可对此个别有天地之化”(皆程明道语)。这即是所谓天人合一,其实此合字亦不需要,根本便是一,不必言合。这个意思,程明道说得最透彻(请参阅牟宗三先生著心体与性体第二册论程明道处)。

此章朱子注说:“此天道也”,实则是从人的体现天道处说,儒家所说的天道,性体,虽是指形而上的实体,但却是扣紧道德实践上说的。必在道德实践中,才见天道性体的真实具体的意义。

 

编自:杨祖汉《中庸义理疏解》(台湾鹅湖出版社)

 

编辑排版: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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