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守柔以立身
《老子》第四十三章有“知足不辱,知止不殆”之言。人能知足、知止、乃可守柔,刚柔本相济,而老子舍刚而取柔,以为“天下之至柔,可以驰聘天下之至坚”(四十四章)故守柔以立身。
另外,《老子》第四章又有“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之说㉖。这也是“守柔”以致用。抑止道之锐利(挫其锐),柔和道之光芒(和其光),依然是清静无为之道;故能免于“治丝益纷”而解消事物之纷杂(解其纷),也能免于“格格不入”而可与尘俗和同为一(同其尘)。此“和光同尘”之意,不但通于守柔以立身,也可与“不争以处世”相呼应。
二、不争以处世
“守柔”故“不争”。老子有云:“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㉗”老子以水德喻“上善”。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故近于道。而“江海”之所以成为“百谷之王”,也是因为它“善下之”;处于低下之地,容纳川谷之水,故能成其深广浩瀚。人能效法水德而不争,则是以“不争”争之。“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第六十六章)这种态度,也可能流为权术,但我们只做智慧看。到最后,便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第二章)此便是处世的智慧。
三、由“无为”引出政治理想
老子以“致虚极,守静笃”为修养工天,其主体常驻于“无为”之境。所以不重视创造活动,也不积极肯定人文价值,而只是“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第二章),其“小国寡民”之政治理想,亦正由“无为”而引出。故五十七章云:
我无为而民自化
我好静而民自正
我无事而民自富(无事、谓无徭役征召之事)
我无欲而民自朴
此四句皆可用“无为而无不为”㉘之意作解说。在老子的国度里——
有器而不用,不乘舟舆,不陈甲兵,复结绳而用之,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这样的生活,真个是“返璞归真、“天清地宁”。
㉖此四句,一三句之“其”字,指“道”而言,二四句之“其”字,则指“物”而言。
㉗见《老子》第八章。㉘拙撰《新儒家与新世纪》(台北:学生书局),页二一九~二二九“道家无为与儒佛之关涉”文中之第一节,曾说明“无为”的智慧之普遍性,可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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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蔡仁厚,转载自:《中国哲学史》(台北学生书局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