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墨子的思想理论
第一节天志——最高的价值规范(本节)
第三节 兼爱——爱的社会之向往
第四节 功利实用的文化观
第五节 墨学的评论
第六节 墨学的再检讨
第四章 孟子的心性之学
第五章 老子的哲学
第六章 庄子的智慧
第七章 名家与墨辩
第八章 中庸易传的形上思想
第九章 荀子的学说
第十章 法家与秦政
墨子,姓墨,名翟,鲁人。①生于孔子卒后,而卒于孟子出生之前;其一生大约不出西元前四八〇至三九〇此九十年间。墨子在战国时期有极为显赫之地位。其志行人格甚高,而又博学百国春秋(非孔子之《春秋》,乃指各国之史书)。然其思想理论,则质实而浅。(墨辩部分,另见下第七章。)
一、天志:现实世界唯一的“法仪”
在《墨子》天志上中下三篇之中,反覆申述“天意”之只可“顺”而不可“反”。天意即是天的意志,故又曰“天志”。这是墨学中一个极其重要的观念。不过,在墨子,天志只是理论的,而非信仰的。
天志中篇云:
子墨子之有天之意也,上将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为刑政也,下将以量天下万民为文学、出言谈也。观其行,顺天之意谓之善意行,反天之意谓之不善意行。观其言谈,顺天之意谓之善言谈,反天之意谓之不善言谈。观其刑政,顺天之意谓之善刑政,反天之意谓之不善刑政。故置此以为法,立此以为仪,将以量度天下之王公大人之仁与不仁,譬之犹分黑白也。
凡官府之刑政,人民之言谈、行为,顺天之意则谓之善,反天之意则谓之恶。这表示“天志”是用来量度天下事物的“法仪”——最高的价值规范。
墨子以为,无论人从事何种工作,都应有一种足以为法的标准。百工无分巧拙,皆以绳墨规矩为法,然则,治天下国家当以何为法?在墨子心目中,人是不足为法的,无论“父母、“学(师)”、“君”皆不免仁者寡,所以皆不足为法。唯一足以为法的,便是超越的天(天意,天志)。墨子虽是就治法而言,但“治法”涉及的范围,是通徹于整个现实世界的。墨子想为现实世界“建体、立极”,而“天志”便是唯一的“法仪”——最高的价值标准。
二、天的涵义
墨子是平民,他的思想观念亦显示平民的性格:纯厚、守旧。天志观念即是当时民众宗教心理的一种反映。墨子书中的“天”之涵义,可分四点加以说明。
1. 天以德性价值为特性:法仪篇在说明天足以为法之后,接着便说“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德当作息),其明久而不衰”。三句明白表示:天具有德性价值,是一个有善意的天。第一句表示“天之行”有其“普遍无私性”,第二句表示“天之施”有其“丰厚悠久性”,第三句表示“天之明”有其“永恒不灭性”。
2.天以爱、利为本质:天志中篇指出,天兼天下而爱之利之,故创造了自然界与人事界的众多事物。为了爱利万民,天又设置了王公侯伯,以安治天下。所以墨子的天,是以“爱、利”为本质。
3.天为义之所从出:“义”,对墨子的思想和墨子的人格精神,都非常重要。“义出于天”,这在天志上中下三篇中都有说明。所谓“义不从愚且贱者出,必自贵且知(智)者出……孰为贵,孰为智,曰,天为贵、天为智而已矣。然则,义果自天出矣”(天志中篇)。墨子曾说“天子者,天下之穷贵者也,天下之穷富者也”。但即使天下穷贵穷富(穷、极也)的天子,亦不足与天相比。天,才是最贵最智者。又说“天下有义则治,无义则乱”。可见“义”是为政于天下的准则:而义所从出的“天”,当然就是政治的最高权原了。依墨子之意,天子为政于天下,而天又为政于天子,可知政治的最高权原,不在天子而在于天。所以法仪篇说“天下无大小,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为政于天下的天子,又须“上同于天”。因此,墨子在“天志”观念之外,还要建立一个“尚同”的观念。(见下节)
4.天之所欲与所恶:既然“义自天出”,而天又以“爱、利”为本质,故其所欲与所恶,自必落在义与爱利上:
(1)人之相爱相利,乃天之所欲;人之相恶相贼,则为天所不欲。
(2)天之所欲者,是“义”,所不欲者是“不义”。②
合二点而言,相爱相利,即是“为义”;相恶相贼,是“为不义”。简括地说,天的欲恶,只是“欲义而恶不义”而已。所以说到最后,那作为法仪或标准的“天”,实在只是一个“义”字。义不但出于天,而且根本就是天的本质。天为政于天下,其实就是以义来正天下。墨子所肯定的天,必须由“欲义恶不义”进到“赏罚不义”,才真正能彻尽它的含义与功能。至于在人的分上,便必须如天志下篇所说,随时“戒之慎之,为天之所欲,而去天之所恶”。这表示“天志”观念落到现实之用上,是可以使人有所警戒,而敬事天、祭祀天,并畏天之赏罚,以从事“义”之实践。
三、附说墨子的“鬼神”观念
在墨子,鬼神为实有,而且有类别:(1)天,(2)山水鬼神,(3)人死为鬼神。天志中篇云:
“上利乎天,中利乎鬼,下利乎人。”可见鬼神介乎天与人之间。而鬼神的明智高于人,而且高于圣人(耕柱篇:鬼神明智乎圣人)。鬼神能赏贤罚暴,秉承天之意志,以义为政于天下。人如敬畏鬼神之赏罚,则国家天下可治。③
① 或谓墨子不姓墨,姓翟;或谓墨子非鲁人;此皆无实之言。拙著《墨家哲学》(台北:三民书局)绪论,分为“墨子生平”、“墨子之书”、“墨学渊源”“墨子的时代及其精神气质”与“墨学的传授”等五节加以论述,可参阅。
②按:此所谓义与不义,实指人之“为义”与“为不义”。
③儒家无鬼神论,对于鬼神采取“存而不论”之态度。而墨子之论鬼神,乃是原始宗教遣留之残迹,在哲学上的理论意义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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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仁厚《中国哲学史》总目录及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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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蔡仁厚,转载自:《中国哲学史》(台湾学生书局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