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孔子的仁教
第六节 宗教性与宗教精神(本节)
第三章 墨子的思想理论
第四章 孟子的心性之学
第五章 老子的哲学
第六章 庄子的智慧
第七章 名家与墨辩
第八章 中庸易传的形上思想
第九章 荀子的学说
第十章 法家与秦政
一、孔子对原始宗教的态度
在人类文化初起之时,每一个文化系统都经过一个宗教的阶段。而中国则自三千多年前(西周之初),便已显发人文精神之自觉,使原始宗教渐次走向转化的过程。下及春秋,宗教人文化的思想演进,乃进到成熟的阶段。
孔子是中国文化的代表者。他前有所承,后有所开。因此,在我们讲孔子之学时,有关他对原始宗教的态度亦是不可忽视的。
(一)对天的态度(天人关系)
从孔子对天的呼应之情与敬畏之感来看,他的生命与超越者的遥契关系,是含具很虔敬的宗教意识的。在孔子生命中所显示的天人关系,乃是“天人相知,天人和合,上下回应,有来有往”的关系。“天生德于予”,是来;“下学而上达”(上达天德),是往。来,是由超越而内在;往,是由内在而超越。这天人往来,正显示了上下回应的关系。这种互为回应的关系,又可以从“与天相知”而看出来。“五十而知天命”,是人知天:“知我者其天乎”,是天知人。在这里,很明显的表示了天人之间的喻解与印合。但孔子所表现的,并不是凭托天神的意志而显露一个教主的身分;他所完成的,乃是一个与天合德的“圣者的型范”。
(二)对鬼神的态度(人神关系)
在原始宗教的阶段,鬼神被视为决定吉凶祸福的权威。而在孔子留下的教言里,我们可以看出“敬祀鬼神”这件事情,已经完全“净化”了。孔子既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先进),又说“敬鬼神而远之”(雍也),又说“非其鬼而祭之,谄也”(为政),又不语“怪、力、乱、神”(述而)。据此可知,除了“慎终追远”、“报本返始”,人是无须祷祭于鬼神的。
(三)对祭祀的态度
儒家将祭祀纳入到“礼”里面来,这是摄宗教于人文。但反过来说,“礼”之中包括“祭”,也表示儒家之“礼”,不只是伦理的,道德的,同时亦是宗教的。所以孔子答人问孝,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为政)。祭祖先,是孝道的伸展(致孝乎鬼神)。而且,凡是祭祀,皆应亲自参与,否则,“吾不与祭,如不祭”(八佾)。后来,由荀子所谓“礼三本”发展而为“三祭”之礼(祭天地、祭祖先、祭圣贤),更使儒家祭礼的意义,臻于充实丰盈的境地。
二、儒家的宗教性㉔
儒家又名儒教。儒家作为一个“教”来看,应该是世界各大宗教中最为特殊的了。有人说,儒家之“教”是“教化”之教,这话是不周延、不妥当的。儒家当然重视礼乐教化,但它并非单单只有这一层。儒家之为教,是含具宗教意识,能表现宗教之功能作用,能显发宗教之超越精神,是一个具有“宗教性”的大教。㉕
从宗教形式看,儒家似乎不是一个宗教,譬如(1)儒家没有教会组织,(2)没有僧侣制度,(3)没有受洗受戒的特殊仪式,(4)没有教条和对独一真神的义务,(5)没有权威性的教义(如明确的来生观念,决定的罪恶观念,特定的救赎观念)。对于上述各点,儒家或者认为并不需要,或者早已予以转化或超越,有的则是属于精神方面和实践入路的差异。对于这些当然可讲很多道理,而唐君毅先生早已做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㉖,可以作为了解的线索和依据。
作为一个高级的宗教,不是只从形式上看,而必须从宗教真理的层面再作考察。首先,它是否能开发无限向上的超越精神?其次,它是否能决定生命的方向和文化的理想?复次,它是否能开出日常生活的轨道和精神生活的途径?㉗
(一)启发无限向上的超越精神
孔子的下学而上达,知天命、敬畏天命,孟子的尽心知性知天,都显示儒家的超越感。这种超越企向与超越精神所开启的无限向上之机,是要突破生命的有限性以取得无限的意义和价值,而其最终的目标,则是“与天合德,身与道一”。
而且,儒家所企向的生命之提升,并不采取向上攀依,一往不返的单向度的方式。儒家讲天人合一(合德)是双向度的。一方面“本天道以立人道”,一方面“立人德以合天德”。在此,有来有往,上下回应(人德与天德回应),所以是超越与内在通而为一的。
(二)决定生命方向与文化理想
就“决定生命的方向”而言,可以从儒者自觉地要求“作仁者、做圣贤”看出来。孔子说“我欲仁,斯仁至矣”;颜子说“舜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孟子说“圣人与我同类者”、“圣人先得我心之同然而已”;荀子亦说“圣王可积而致”、“故涂之人可以为禹”。由此可知,儒家不但肯定人人皆可为圣贤,而且肯定人皆可以自觉自主地决定生命的方向,成就生命的不朽。(因此,无须再讲一套灵魂得救以祈求永生的道理。)
再就决定“文化理想”而言,儒家并不是凭空地讲一个高不可及的理想,而是本乎“人皆有之”的“不安不忍”的道德心性之要求,分别从纵横二面以显发文化理想。在“横”的方面,是本乎仁心之感通物我内外,而“亲亲、仁民、爱物”,以企向于“天下为公,物我一体”的境界。(《大学》“格、致、诚、正、修、齐、治、平”,亦是儒者所提供的关乎文化理想的实践纲领。)在“纵”的方面,是本乎绵穆深厚的文化意识,而要求文化生命之相续不断;“道统”的意识,亦正含具文化理想古今通贯的永恒性。而所谓“返本开新、慧命相续”,亦是表示要永远畅通这文化生命的大统,使它在纵的发展之中,一步步一代代而更臻于“充实、丰富、圆熟”的境地。
(三)开出日常生活的轨道与精神生活的途径
开出“日常生活的轨道”与“精神生活的途径”,二者本相通贯。儒者以吉凶宾军嘉之“五礼”与伦常生活之“五伦”,作为日常生活之轨道。这就是古人所谓“圣人立教”、“化民成俗”、“为生民立命”的大德业。儒家的礼乐伦常,是道德的、伦理的观念,其意义极其郑重而严肃。所以尽礼尽伦,在中国皆视为圣人的大功德。周公制礼作乐,开出“日常生活的轨道”;孔子则进而点醒仁义之心,以指导“精神生活的途径”。
但孔子并不是在“日常生活的轨道”之外,另开一个“精神生活的途径”;而是不离此作为日常生活轨道的礼乐伦常,而说明其意义,点醒其价值,这就是精神生活途径的指点和导引,亦就是精神生活领域的开辟拓展。程伊川云:“尽性至命,必本乎孝弟;穷神知化,由通于礼乐。”㉘这真是达旨之言。孔子指点精神生活之途径,从客观方面广度地讲,它能开创文运,是文化创造之动力根源;从主观方面深度地讲,就是要成圣成贤。
由此可知,宗教最中心的任务,第一是人格的创造,此即成圣成贤。第二是历史文化的创造与复兴,其灵感总是来自宗教——西方世界来自耶教,回教世界来自回教,印度来自佛教或婆罗门教,而中国则来自儒教。
依据以上三点的考察,可以看出,在别的文化系统中,只有宗教才能表现的精神,只有宗教才能发挥的作用,只有宗教才能尽到的责任;在中国,都是由儒家来担负。所以说,儒家虽不同于一般的宗教,但它却是含具宗教意识的,是能表现宗教之功能作用的,是能显发宗教之超越精神的。中国文化有了儒家这一个具有宗教性的成德之教作主,外来的宗教传入中国,便只能居于“宾、从”的地位。以往如此,以后亦然。㉙
㉔ 按:关于儒家与宗教相关之问题,笔者曾有专论(1)“儒家学术与道德宗教”(编入《新儒家的精神方向》,页四七~六二)。(2)“关于宗教之会通问题”(编入同上,页七一~九十)。(3)“再谈有关宗教之会通”(编入《儒家思想的现代意义》,页三七三~三九七)。(4)“宗教与文化”(同上,页三五五~三七二)。(5)“孔子与耶稣”(编入《新儒家的精神方向》,页六五~七〇)。
㉕ 唐君毅《文化意识与道德理性》(台北:学生书局,全集本)第七章之六,指出中国儒家一方崇拜圣贤、祖先之人神,一方亦敬祀天地之神,乃真正具备最高之宗教意识者。
㉖ 唐君毅《文化意识与道德理性》第七第八章,以及《人文精神之重建》,《中国人文精神之发展》、《中华人文与当今世界》各书(皆入全集),皆对文化宗教各层面的问有极为通达平正之论述。宜参阅。
㉗ 参牟宗三《中国哲学的特质》第十二讲“作为宗教的儒教”。而《心体与性体》、《现象与物自身》,亦皆说及此义,倂宜参阅。
㉘ 按:此乃程伊川作“明道先生行状”中之言,见《二程全书》附录。
㉙ 按:外来宗教传入中国,对中国的文化生命,以及中国人的生命立场,当然有影响。但由于中国文化自有宗主,所以外来宗教只能居于“宾、从”之地位。关于这方面的意思,拙著《新儒家的精神方向》(台北:学生书局)书中有所论述。唐君毅先生亦曾指出,外来宗教的目标,只是想来救中国人的灵魂,而不在于救中国的民族与文化。见《说中华民族之花果飘零》。一个信仰外方宗教的人,自然亦能竭忠尽力,以奋其“救国家、救民族、救文化”之精诚。但这里有一个道理必须辨识。中国的宗教徒之“保爱国家民族,保爱历史文化”,是发自他作为“中国人”的品质,是以一个“中国人”的身分地位来尽他的天职:却不是以一个“宗教徒”的身分地位,来尽其宗教的义务。以是,一个中国的宗教徒,实肩负着双重的责任,一是中国人的责任,一是宗教徒的责任。而由于“中国人”是我们的第一性,宗教徒是第二性,因此,这其中的责任顺序,是不可以,亦不应该加以倒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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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蔡仁厚,转载自:《中国哲学史》(台湾学生书局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