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上第一卷庄子章第一节,可复按,兹不赘。)
附说:裴頠之崇有论
裴頠(wěi)乃西晋八裴八王之世族子弟,基本上是儒门礼法传统之立场。
他认为有生之物,只能以“有”为体,不能以“无”为体,根本无所谓“无”也。如此说以有为体,只是现象意义之体,非超越意义之体,尤其不是精神生活上价值意义之体。故裴頠只是实在论的立场,非理想主义。如此“崇有”,固不足以对治老庄之无。
老庄言无,不是实有义,只是作用义、工夫义。道家“贱有”,不是贱有生之物的存在之有,而是贱巧伪造作之有。去此人为之有,而使万物含生抱朴,自适其性,岂不正是“尊生”(与崇有也不相碍)。
道家所注意者,不是仁义礼制本身之客观的存在问题,而是消极地避免人为灾害,积极地以无(自然、无为)的方式,保住万物存在,使万物不受伤害而能各适其性,各遂其生,各得其所。道家以无为宗,即王弼所谓“崇本息末”者也。裴頠以“崇有”针对之,而言之不相应,所谓针锋不相对也。(须待宋明儒出,方能对治老庄。)
(请参阅牟先生《才性与玄理》第十章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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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蔡仁厚,转载自:《中国哲学史》(台北学生书局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