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文化的第一阶段,几乎都是宗教为主。其中有的发展为高级的形态,有的停滞而无大改变,有的则随其文化生命之自觉与开发,而有质的转化与提升,华夏文化即是如此。这样的价值取向,在孔子之前就已经显示出来。中国文化不走宗教的路,而是摄宗教于人文。
(按:“五礼”(吉、凶、宾、军、嘉),其中第一项“吉礼”即指祭祀之礼。祭祀本是宗教之事,今将祭祀纳于礼,可以视为“摄宗教于人文”最具体的征验。)
原始宗教的信仰,大体保留在大众的生活习俗里面,而“礼”则是上层知识分子的新观念。不过,“士”阶层也没有彻底取消宗教,而是对原始宗教信仰加以纯化凈化,此之谓“宗教人文化”。
一般的宗教,大体是顺着吉凶祸福之念而来,而基于道德理性的人文精神,则转到是非善恶上来作衡量。中国文化中所保留的宗教性、宗教精神以及宗教的功能作用,一直都是循这个价值主线而绵延发展。孔子以后的儒家,也一直含具宗教性与宗教精神,故儒家亦称儒教。这里含蕴很深广的理。
——蔡仁厚《中国哲学史》第一章《宗教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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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蔡仁厚,转载自:《中国哲学史》(台北学生书局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