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复观:音乐在政治教化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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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孔门的重视乐,不仅是因为乐自身的艺术境界,与仁的精神状态,有其自然而然的融合。因为这种融合,只能是极少数人在某一瞬间的感受,并不能期望之于一般人;乃至也不能期望之于经常生活之中。并且乐与仁,虽可以发生互相含蕴的作用,但究竟仁是仁、乐是乐。因之,由“克己复礼”而“天下归仁”(即万物一体)的境界,可以与乐的境界相同;但其功夫过程,亦可以与乐全不相干。且由天下归仁而必定涵有“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①的责任感,这不为艺术所排斥,但亦绝不能为艺术所承当。所以朱元晦对曾点意境的体认,说他是“初无舍己为人之意”。而当一个儿童受到《韶》乐的感动,“其视精,其心正,其行端”②的时候,可以说这是乐对手一个儿童纯朴心灵所能发生的感动作用。但此种感动,可以引发人的仁心,有如《诗》之“可以兴”,但其本身并非即是仁。《论语·八佾》“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面不仁,如乐何”这两句话可以含有三种意味。第一是礼与乐可以与仁不相干,所以才会有不以仁为内容的礼乐。第二是礼乐到了孔子,在其精神上得到了新的转换点,这即是与仁的结合。第三是礼乐的自身,可以作仁的精神的提升、转换,所以孔子才对一般言礼乐的人,提出此种要求。但归结地说一句,我们可以推想,孔门之所以重视乐,并非是把乐与仁混同起来,而是出于古代的传承,认为乐的艺术,首先是有助于政治上的教化。更进一步,则认为可以作为人格的修养、向上,乃至也可以作为达到仁的人格完成的一种功夫。关于这,在《论语》上只可以看出若干的结论。但具体的教化教养作用,在其后学中,才有比較是明的陈述。《荀子·乐论》:

 

夫乐者乐(音洛)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音洛),乐(音洛)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故人不能不乐(音洛),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按与“导”通)之,使其声足以乐(音洛)而不流(按“流”即“淫”),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调,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

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谨为之文。

乐者圣人之所乐(音洛)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按“俗”下当有“易”字)。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

故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故曰乐者乐(音洛)也,君子乐(音洛)得其道,小人乐(音洛)得其欲。

且乐也者,和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合同,礼别异。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穷本极变,乐之情也;著诚去伪,礼之经也。

 

按荀子对乐的功用,当然要说到个人人格修养上的意义;但他主要的系就政治社会这一方面的意义而言。《礼记·礼运》“本仁以聚之,播乐以安之”,也主要是就这一方面说。荀子主张性恶,因此特别重视礼,并且把礼原有的半艺术性的“礼之敬文也”的“文”,进一步转变为严格的规范意义,而使其与法相接近。但荀子虽然认定性是恶的,因而情也是恶的;但他了解,性与情,是人生命中的一股强大力量,不能仅靠“制之于外”的礼的制约力,而须要由雅、颂之声的功用,对性、情加以疏导、转化,使其能自然而然地发生与礼互相配合的作用,这便可以减轻礼的强迫性,而得与法家划定一条鸿沟。他说“穷本极变,乐之情也”。所谓“本”,指的是人的生命根源之地,即是性、情。“穷本”,即是穷究到这种生命根源之地。他说“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是说生命根源之地的冲动(欲),总不外于表现为声音动静④。音乐的艺术,即是顺应着这种声音动静,而赋予以艺术性的音律,这就是他所说的“极变”。能如此,则在这种生命根源之地的冲动,好像一股泉水,能平静安舒而有情致地流了出来,把挟带的泥沙,即把冲动中的盲目性,亦即佛家所说的“无明”,自然而然地澄汰下去了;这即荀子上面所说的“乐行而志清”。“志”即性之动,即所谓“穷本”之“本”。“清”即由于将其中之盲目性加以澄汰而得到感情不期然而然的节制与满足,使其与由心所知之道(理性),得到融合的状态。这即是所谓“穷本”。穷本则志清。因为志清,所以耳目聪明,血气和平,而“足以感发人的善心”。

 

由此再进一步了解,荀子虽然说“乐者乐(音洛)也”,但这种快乐的乐,不仅是一般给情绪以满足的快乐。若仅是为了给情绪以满足,则顺着这种要求下去,情绪的自相鼓荡是无止境的,乐的本身也自然会向“淫”、向“流”的方向发展。“淫”“流”是“太过”的意思;这便更回头去助成情绪的鼓荡,使人间世成为希腊神话中酒神的世界,和今日从美国开始的摇滚舞的世界。因此,孔子便指出“乐(音洛)而不淫”⑤的准绳,并因为郑声淫而主张加以废弃⑥。快乐而不太过,这才是儒家对音乐所要求的“中和”⑦之道。于是雅乐、古乐之与郑声、今乐,在儒家以音乐为中心的艺术系统中,常将其加以严格的区划。这种区划,在今日我们当然无法从乐章的形式上知道详细的情形。但若仅就音乐的内容方面而言,或者可以用“思无邪”⑧三字作推论的根据。而在艺术的形式方面,也或者可以用“中和”二字及“诗者中声之所止也”⑨的话,作推论的根据;因为上面所引孔子、荀子的话,虽然皆就诗而言,但诗与乐在先秦本是不分的。而无邪的内容,与中和的形式,两者可以得到自然的统一。

 

儒家在政治方面,都是主张先养而后教。这即是非常重视人民现实生活上的要求,当然也重视人民感情上的要求。“礼禁于将然之前”⑩,依然是消极的。乐顺人民的感情将萌未萌之际,加以合理的鼓舞,在鼓舞中使其弃恶而向善,这是没有形迹的积极的教化;所以荀子说“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易”。司马迁《史记·乐书》言先王音乐之功用是“万民咸荡涤邪秽,斟酌饱满,以饰厥性”。儒家的政治,首重教化;礼乐正是教化的具体内容。由礼乐所发生的教化作用,是要人民以自己的力量完成自己的人格,达到社会(风俗)的谐和。由此可以了解礼乐之治,何以成为儒家在政治上永恒的乡愁;更可以了解孔子何以在《论语》中说“非天子,不议礼,不作乐” ,及汉儒何以多主张“治定功成,礼乐乃兴”(《史记·乐书》)。因为制礼作乐而不得其人,便发生反教化的作用,把人从根本上染坏了。

 

①《论语·微子》。

②《太平御览》五百六十五引《说苑》“孔子至齐郭门之外,遇一婴儿击(疑当作“系”)一壶相与俱行,其视精、其心正、其行端。孔子谓御曰,趣驱之。《韶》乐方作……”真伪不可知,但为音乐在儿童心理之感应上所应有。

③《论语·阳货》。

④按此“动静”二字,系指冲动的起伏而言。

⑤《论语·八佾》:“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⑥《论语·卫灵公》:“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

⑦见前引《荀子·乐论》。

⑧《论语·为政》:“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⑨《荀子·劝学》篇。

⑩见《大戴礼·礼察》篇。

注:此处为作者误,此句应为“非天子,不议礼……不敢作礼乐焉”,出自《礼记·中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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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徐复观,转载自:《中国艺术精神》第一章 由音乐探索孔子的艺术精神 第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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