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本文选自唐君毅《道德自我之建立》一书,点击查看目录。点击查看更多儒家在线学习资料。
上面一段思想,是常常在我心中呈现的思想。那一段思想,使我判定了我们通常所谓现实世界本身之不真实性。他是虚幻,同时是残忍不仁的。每一种人生之有意义价值之活动,均建立在以前的有意义价值活动之消灭上,所以人生永是不完满,永远包含着缺憾。但是那一段思想,不曾使我想出世。对那一段思想,我只是常故意引发之,而体味之,以便把我的心,提升到现实世界之上,使我对于现实世界多生一些悲凉之感,与要求人生向上之感。我的思想并不曾停在那一阶段。因为我首先反省到:我对现实世界之虚幻、残忍不仁及不完满之本身,有一种不满。我不愿此现实世界是虚幻的,我只是被理论的逼迫,而承认其虚幻性。在我不想那些理论时,我总是执此现实世界为真实的。而且此现实世界中之一切事物,均既生而又灭,有意义价值之事物不得保存,使我难过,更是确确实实的事。这即证明我要求一真实的世界、善的世界、完满的世界。我之有此要求,是千真万确的事。此世界不能满足我的要求,所以使我痛苦。我痛苦,即证明此要求之确实存在。现实宇宙是虚幻的。但我这“要求一真实的、善的、完满的世界”之要求,是真实的。
此“要求真实的、善的、完满的世界”之要求,是真实的,我无论如何不能否认。我自然亦可说我之此要求,亦是现实世界中之一心理事实,这心理事实,也在生灭的过程中。我此要求,亦可不表现于我的心,或随我生命之死亡,而不复存在。然而当我想到我之此要求亦可由生而灭时,我对其可由生而灭之虚幻性,又有一种不满,而表现出一更高的要求。我知道我之此要求,永远是面对着生灭无常、虚幻不实之一切事物,而要求恒常真实。我这要求是绝对的。我不能真把此要求, 单纯的视作现实世界中之一心理事实。因我之此要求,如果只是一现实世界之心理事实,它如何能永远位于现实世界之上,对于整个现实世界,表示不满? 我在发此要求时,明觉到整个的现实世界,只是我之不满之对象。我之要求,是超过了现实世界所能满足之外的。我之要求中所求之完满、真实、善,都是现实世界之所无,如何可以说,我之此要求只是一单纯的现实世界中之心理事实? 我于是了解了:我之此要求,必有其超越所谓现实世界以上的根原,以构成其超越性。如果我之此要求,亦有生灭性、与虚幻性,必只由于其与现实世界事物所同之处。然而我之此要求,除此以外,必有其超越现实世界的根原。那根原,无论如何是恒常的、真实的。因此要求之本质,即是想超越生灭,超越虚幻。此求超越生灭及虚幻之心愿所自发的根原,不能不是恒常真实的。
我现在相信了,在我思想之向前向下望着现实世界之生灭与虚幻时,在我们思想之上面,必有一恒常真实的根原与之对照。但是此恒常真实的根原,既与我们所谓现实世界之具生灭性与虚幻性者相反,它便不属我们所谓现实世界,而亦应超越我们所谓现实世界之外。但是它是谁? 它超越在我所谓现实世界之外, 它可真在我自己之外? 我想它不能在我自己之外。因为我不满意我所对的现实世界之生灭与虚幻,即是我希望之现实世界生灭与虚幻,成为像此恒常真实的根原,那样恒常真实。我之发此希望,即本于此恒常真实的根原,渗贯于我之希望中。我因被此恒常真实的根原所渗贯,然后会对于现实世界之生灭与虚幻,表示不满。如我不被恒常真实的根原所渗贯,我亦只是一生灭者虚幻者,我便不会有此希望。我于是了解了,此恒常真实的根原,即我自认为与之同一者,当即我内部之自己。我之所以对现实世界不满,即由于我内部之自己,原是恒常真实者,而所见之现实,则与之相违矛盾。我之不满,是此矛盾之一种表现。此内部之自己,我想, 即是我心之本体,即是我们不满现实世界之生灭、虚幻、残忍不仁、不完满,而要求其恒常、真实、善、与完满的根原。我要求恒常、真实、善与完满,这种种理想,明明在我心中。我之发此种种理想,是心之活动,是我心之用,如果我心之本体不是恒常真实善而完满的,他如何能发出此活动,表现如此之种种理想?
但是我怎知我的心体是恒常、真实、善、完满的? 我首先想到的是我的心体之超临于时空之上。何以见得我心体超临在时空之上? 心体不可见,但心之用可以说, 主要是他的思想。我由心之思想,便知此心体超临于时空之上。我的思想,明明可思想整个的时间空间,无限的时间空间。我思想无限的时空,并不把无限的时空之表象呈现,那是不可能的。我可思想无限的时间空间,是从我思想可不停滞于任何有限的时空上见。我的思想,可与无限的时空,平等的延展,而在延展的过程中,时空永只为思想之所经度。我思想之“能”跨越其上而超临其上。诚然, 当我思想时空中之事物的生灭时,我的思想也似同样的生灭,然而那只是因为我回头来看我的思想本身,亦发现其表现于时空中之故。但是我的思想之“能”, 既然跨越在时空上,则此“能”所依之体,必超临于时空之上。在时空之上者,其本身必不生灭, 因为生灭只是时空中事物的性质。而且我说我的思想在生灭, 只是在我回头来看,我思想之表现而说。那只是看我已成的思想,那只是在我思想的活动外,看我的思想。在我思想正活动时,从我思想本身内部看,我明明发现:我的思想之作用,即在连贯前后的时间。我的思想,明明可思想我的过去与未来,把过去之事物之若干方面重现于现在,把未来之事物之若干方面预现于现在,以之为思想的材料。这就是于时间前后的代谢中,建立统一与连贯。我们不能说:想过去与未来,未曾连贯过去与未来。如果未曾连贯过去与未来,便是不曾想过去与未来,因所想者为想所达不到故。我们说想过去与未来,想只是现在的想,现在的想也将灭,也只因为我们是自外面看我的思想,所以视此思想只在现在,也将转入过去而将灭。然我们从我们思想本身内部看,则我们无论如何不能不承认,思想是统一连贯过去与未来。思想统一连贯过去与未来,它之想过去者,使过去者成现在之所想,即使过去已灭者虽灭而不灭,亦即是有保存过去的功能。这即是反乎现实世界中的时间之前后代谢之另一功能。它是在逆转时间中事物之生灭过程,而使灭者不灭,它是在灭灭。这即表示它所自发之心之本体,是不灭的。必须心之本体是不灭的,然后会使思想有灭灭之功能。不灭即是恒常,恒常即是真实,心之本体应是恒常的、真实的。
我们若果真自思想本身看思想,则我们将进一步发现:所谓思想本身有生灭,亦是不能成立的,思想只有隐与显,而无生灭。我们所谓一思想灭,只是关于一对象之思想之灭。我们现在想过去一事,转瞬又不想他,这只是那事不复呈现于我思想中,那事灭于我思想中,我思想本身并不灭。思想只是思想,思想的对象虽殊,思想则一。我们说思想有万殊,都是自思想之对象上说思想,但如我们真注视思想本身,则对象之为此为彼,可以说是偶然的。思想的差别性,由对象而来, 单注意思想本身,则思想之为思想,是同一的。思想本身,追问到最后只是一纯粹能觉,所思想之对象,却非思想本身。从思想本身之纯粹能觉上说,则一切思想之纯粹能觉,常同一,思想本身无所谓生灭,生灭只是指对象在思想本身之纯粹能觉中迁易而言。思想本身之纯粹能觉是同一,即是恒常,即是真实。
我们思想本身之纯粹能觉,无所谓生灭,他只是恒常如一。此觉如镜、如光,可照此物,可照彼物,但他之照恒常如一。只是镜光之能照力,有强弱、有大小、有明晦。这比喻我们思想本身之纯粹能觉有清明与不清明之别,广大与狭窄之别。从经验界看,在我们睡眠时,此纯粹能觉似全不显。然而仍不可说,它有生灭; 而有不存在时,只可说,它因障蔽,而失其清明广大之度,以至全不显。我们之不能说它有生灭,因为它本身具不灭之功能,在现实世界的时间之上,表现逆转之活动。我们只一朝真认识此点,我们便永远不能用生灭的名辞,加于它之上了。所以我们若果觉到我们的思想,不能常常清晰的忆起一很久的过去之事物,或我们不能同时思想二事物或无穷的事物,便都只能归因于我们思想本身之表现之不免有限度,不能至最广大清明;却不能因此怀疑到我们思想本身之纯粹能觉之有不存在时。因为我们已明说不灭,即其本身的功能,其所依之体,即不灭的心之本体了。
思想本身只是一纯粹能觉。纯粹能觉,并不限定它自己的对象。它之所以能重现过去者于现在,全系于它之不限定它自己于现实的对象而来。它能离开此一现实的时空中之现实的事物,同时即能唤起另一时空中之曾经验的事物。其保存过去的功能,实由于它之能不限定于它自己于现实的对象而来。它不限定它自己于现实的对象中, 便能周游于一切的曾经验的事物之中, 而以之为对象 (它不限定, 便是在周游,其实它无所谓周游,因为它不在时空中),乃由于它自己是一纯粹的能觉,它之纯粹能觉有超越时空中现实的对象之超越性,如此我们便不仅可由思想之保存过去性、反灭性,以建立其超越性,同时又可由其超越性,以建立其保存过去性、反灭性了。
我相信思想本身之纯粹能觉,只有隐显无生灭,他是超临在现实世界的时空之上, 其所依之心之本体,是恒常而真实的。但是我们的心,又是何等容易陷于自经验界上看呀!当镜光有大小明暗时,我们便想到镜光之缺憾,如果我们的纯粹能觉之表现,常常不够清明广大;以至有不表现时,我们怎能不怀疑到,我们的纯粹能觉本身,原是不够清明广大的,而原有不存在时,怎知那只是由于障蔽,而不是由于它本身之缺点? 怎知它不是有不存在时? 怎知它确确实实的仍是超越地存在着, 而依于一恒常真实的心之本体?
我现在便试注目在此纯粹能觉。但是当我注目在此纯粹能觉时,我便是在觉此觉。但是我在觉此觉时,我又有觉此觉之觉,我此觉觉之活动是否真可相续不断至于无穷呢? 我不能确定。但我想每一觉,必预设上面之能觉此觉者,否则无所谓自觉。但是否真必有此上面之觉此觉者呢? 此亦曾使我为之而沉入一极大的惶惑; 当我注目反省此上面之觉此觉者时,我所得的觉,都只是此下面之觉。我怎能保定必有上面之觉此觉者呢? 但是如果莫有,何以我去反省时,上面总似有一觉此觉者呢? 如果真有,我又何以终不能把握之于已发出的下面之觉之中呢? 我所得的已发出的在下面的觉,可以说在我经验中,而超经验的上面之觉此觉者,则永远似只是我之反省之所向与所根,而不能真成为我之反省所得之对象。我于是了解了,在下面之觉,永远只是上面之觉此觉者的影子,我之反省,亦只是它投射出之又一影子,它永远在我的反省所能达到的之外。它不是无,因它若是无,它怎能不断的投射出它的影子? 这影子是一觉。这觉,不能从我所觉的外界之现实世界来,只能从内界之能觉的觉源来。如果无觉源为此觉之所根,与所自生,何以此影子,会相续不断,动而愈出? 这觉,便是此上面之觉此觉者,即我们真正的纯粹能觉。
但是当我想到我所得者,只此纯粹能觉之影子时,我马上又怀疑到:若果我们对于一物,永远只得它之影子,我怎能知它本身存在? 焉知所谓它之本身,不即此一串影子而已? 但是我进一层又想,我之所以能由反省而得它之一串的影子, 一方面看,我之反省,是它投射的影子,另一方面看,我之反省它,即是我在拿它之影子——我之反省——去凑泊于它。因我是在反省它,即是拿反省,向它凑泊。我之所以会向它不断的反省,乃由于我在拿它之影子,与它自身相凑泊,想它表现于影子中。而我又感到它不全表现于其已投射出之影子中,它与表现出之它间, 有一距离与矛盾。我要删除此距离与矛盾,所以才不断的去重新反省它。但是每一度的反省,总感它尚有多余,所以成此不断的影子。此不断的影子之所生,都是表示它尚有多于我反省到的它之证明,同时是它之“否定我之只在它影子看它”之表现。亦即是我自己在“否定我之只在影子中获得它”之表现。于是我了解了, 我真希望获得它,便不能只在一切它之影子看它,而须肯定它之存在于我一切影子之上。我必须视它为超越我反省的实在。虽然我现在所能了解它的,只是它否定我之只在它影子中看它一点。但是当我知它不在其影子中,我同即时置定了它之位于此一串影子之上的真实。我置定了它的真实,因为我感到它有一否定我自它的影子中看它之力量。我于感到它力量的交点上置定它。我并不能把它视为在我通常所谓反省之内,我只能把它视为在我之反省之上,为我之反省之觉所自生或所自根之觉源——它是超越的恒常而真实存在的纯粹能觉。
当我想到有此反省的把握之上的超越恒常而真实存在之纯粹能觉时,我便要进一步想:此纯粹能觉既超越时空与反省,那它便是无限的能觉。因一切有限制者都只是在时空中及意识的反省中,有所限制。所以超时空超意识的反省之纯粹能觉, 当是无限的能觉。我们的能觉,无不相当的清明广大,无限的能觉,当是无限的清明广大。我们既然可说它是无限的清明广大,那我们便可说它之不够清明广大, 以至不表现,由于它以外之障蔽。
但如何说纯粹能觉复依于一恒常的、真实的心之本体,这话从何说起? 这是因为能觉一名,必对所觉而成立。然而此纯粹能觉,可不表现于时空意识,即可不以现实世界之事物为所觉。如此,能觉之名岂非无意义? 但是此纯粹能觉是无限之觉,它可无定限的投射出其影子,为我们对它之反省,亦即表现它自己于我们对它之反省。而我们对它之反省,尚不能表现其全,即我们不能真对它有完全之自觉。它之不能表现其全于我们对它之反省,由于我们反省之所及,不知何故被限制住。而所谓我们对它之反省,即它之表现,故所谓我们对它之反省,不知何故被限制,亦即其表现之所及,不知何故被限制。由此可推知就其自身全体而言, 以无任何限制,必即可有完全之反省或自觉。它有完全之反省自觉,即它以其自身之全部,同时为所觉与能觉。所以我们不能只说它是纯粹能觉,复可说它是纯粹所觉。就其兼为能觉所觉而言,故可名之曰心之本体。此本体之一面为纯粹能觉,故可谓纯粹能觉,依于此体。所以我们说,纯粹能觉有其所依之心之本体。
当我们相信一真实、恒常、无限、清明广大而自觉自照的心之本体时,我再来看现实世界之一切生灭变化,我觉得这一切生灭变化之万象,算得什么。它们生灭, 我心之本体,总是恒常。它们虚幻,我心之本体,总是真实。我复相信我之心之本体是至善的、完满的。因为我明明不满于残忍不仁之现实世界。我善善恶恶, 善善恶恶之念,所自发之根原的心之本体,决定是至善的。我曾从一切道德心理之分析中,发现一切道德心理,都原自我们之能超越现实自我,即超越现实世界中之“我”,所以超越现实世界之“心之本体”中,必具备无尽之善;无尽之善,都从它流出。同时我深信,心之本体必是完满,因为它超临跨越在无穷的时空之上,无穷的时空中之事物,便都可说为它所涵盖,它必然是完满无缺。不过此中许多问题,今不能细说。
我相信我的心之本体,即他人之心之本体。因为我的心之本体,它既是至善,它表现为我之道德心理,命令现实的我,超越他自己,而视人如己,即表示它原是现实的人与我之共同的心之本体。同时我从现实世界上看,我之心理活动,都待我之身而表现,而我之认识活动,通过我身之感官,即平等的认识万物。从我的感觉,来看我之身与他人之身,各是平等的万物之一,我的感觉认识活动,遍于现实的他人与我之身。我从现实的我身中,了解有一超越的心之本体在表现,便可推知,现实的他人身中,亦有一超越的心之本体表现。而我之如此推知,乃本于将我对于现实世界中之人身、我身之认识,及对于超越的心之本体之信仰, 二者合起来之结果。所以他人的心之本体之存在,即由我所置定,遂可证他人的心之本体,不外于我的心之本体。但是这也并不陷于唯我论。因为从现实世界上看,我始终是与人平等相对的存在。我的认识活动,遍到他人,他人之认识活动,亦遍到我。我与他人在现实世界中,以认识活动互相交摄,而在超越的心之本体处相合。
我了解此意,同时了解到刘蕺山所谓“身在天地万物之中,非有我所得而私”。(我身与他人身平等为现实世界中之存在) 及“心在天地万物之外,非一膜所得而囿”(不在身) 的意义。
心之本体即人我共同之心之本体,即现实世界之本体,因现实世界都为他所涵盖。心之本体,即世界之主宰,即神。“有物先天地,无形本寂寥,能为万象主,不逐四时凋”。我现在了解心之本体之伟大,纯粹能觉之伟大。我印证了陈白沙所说“人只争个觉,才一觉便我大而物小,物有尽而我无穷”。然而纯粹能觉是我所固有,我只要一觉,他便在。从今我对于现实世界之一切生灭,当不复重视,因为我了解我心之本体确确实实是现实世界的主宰,我即是神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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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唐君毅,转载自:《道德自我之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