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五时八教,八教之中“化仪四教”(顿、渐、秘密、不定),已略说于上节第四般若时之后,兹再分迹“化法四教”(藏、通、别、圆)。
一、藏教
藏、是三藏(经、律、论)之简称,智者依印度之习惯,名小乘为三藏。
(1)就观法言,为析色入空之“析法空”。由分析而见色法非真实之存在,是谓析假入空,此与色败空皆为方便权说,乃对钝根人之拙度(以期慢慢悟入。拙度,谓不善巧)。
二、通教
通教,谓前通藏教,后通别、圆教,引小入大。
(1)就观法言,为“体法空”,即诸缘生法无自性,而当体即空。其度为巧度。(巧拙,乃就众生言,佛应众生之拙故,则以拙法度之。)
(2)就解脱言,通教中之“声闻、缘觉、菩萨”,其证果虽异,而同断见思,同出分段,同证偏真(偏空之真)。
(a)同断见思二惑与藏教同。但因行大乘菩萨道,不捨众生,故可出离界内尘沙惑,但不能断界外根本惑。
(b)同出离界内分段身,但不能出离界外变易身而法身常住。“分段身”,谓不离六道轮迴之分限与段别,即生死之身也。“变易身”,谓由悲愿力改变身命,无定齐限(定齐、指分段身),出离变易身则法身常住,自无此分段身之限制。
(c)只证得偏空之真,不能证得如来藏真心“空而不空”之中道第一义空。中道第一义空乃就佛性说,指不空之真常-此与空宗只从“体法空”观法上所说之“中道空”不同。前者是体证而得,乃别教圆教之境;后者是照了观空,不可混视。(实证不空真常,是证悟;照了法无自信,是慧悟。二者不同。)
其言四谛,虽因体法空而为无生四谛(当体即空,不生不灭),但仍是有量四谛。
(3)就佛果言,仍是灰断佛。
〔附识〕
智者以般若部与龙树之空宗(中论)为通教。牟先生以为,般若与中论,可有二义:
甲、它是共法-“般若”不坏假名而说诸法实相,与“中观”体法空之中道观,是“共法义”,依此说它是观法之教,乃究竟了义之无诤法。
乙、它有限定相-龙树学在表现体法空之中道观上,似亦显示一特殊之教相(只灭度界内分段身,不能灭界外变易身,以未进至第七识第八识故)。由遮“自性定性佛”(种性限定)而说众生可依因待缘而成佛,但未进至如来藏恒沙佛法佛性,则所谓“可”成佛,只是形式上的可能。(此所以道生不满于罗什也。)凡此,皆显示一有限定意义之特殊教相,依此特殊之教相。即可说龙树学是通教。(引小入大,在大小乘之间。)
经过牟先生的分开说明,一方面可满足“尊般若、宗龙树”者之以般若与空宗为究竟了义(是共法)。一方面又可满足天台宗之视空宗为通教与华严宗之视空宗为始教。
如果(1)只就其为共法义,而说它是究竟了义;而谓其他种种之说皆是不知般若妙用的圆满,不透彻中论之缘起性空(一切法自性空),这对其他各宗是不公平的。
反之,(2)如果只就其限定相而直判之为通教或始教,而不知其行于一切大小乘之共法义,这对般若空宗亦是不公平的。
依于上述之意,说般若空宗是通教,乃有限定意义而无特定内容的通教。实际上乃是观法之教,是无诤的作用的圆教(亦可曰共教)。
兹将相关之意,综言之如下:
三、别教
不同于前之藏教、通教,亦不同于后之圆教,独明菩萨位,故名“别教”。小乘滞于六识,因智不穷源,只限于界内有量生灭四谛。通教虽可至无生四谛,但亦是有量,只有别教能穷法之源,故可至无量四谛(无量法门)。能穷法之源,彻至界外无限无量境(无明无限,理性亦无限),在佛性观念上能至如来藏恒沙佛法佛性。
在穷法之源的问题上,就第一序⑦言,实只有二系统:
一为阿赖耶系统(妄心系)
一为如来藏系统(真心系)
此二系皆是别教。在智者时,尚无成唯识论与华严宗,对《起信论》,智者偶一提及而未予正视。他只就摄论之染性赖耶说“梨耶依恃”,就真谛之解性赖耶说“真如依恃”。今牟先生借用华严宗“始教、终教”之名,分判二系为“始别教”、“终别教”,实甚谛洽。⑧
(甲)始别教(赖耶缘起)之性格:
(1)就观法言,是体法空,依此而言无生四谛。
(2)就解脱言,由正闻熏习而至出世清净,可通至界外,断及无明。但既然是熏习渐教,则其断无明不必然就是究竟断。虽可通至界外开无量四谛,但清净种子(无漏种)乃由后天熏习而成。其为无量是经验地说,并无定然性(无先天之根据),只是敞开一无限之门而已。
(能否由此走到头,不一定。)
(3)就佛果言,凝然真如(贤首判成唯识论之言)只是真如理(与心不合一),此固是无为法,然一切凭依真如理而起的加行(正闻熏习)却是有为,佛智亦是生灭有为-属清净依他摄(依他言音,熏习而至),不能达到真常,故如来藏恒沙佛法佛性不能充分证成。智者视摄论为“界外一途法门”(界外方便法门),荆溪指其不是“界外通方法门”(通方,谓非止一途,乃无量法门。如来藏系统则可通方)。是即表示阿赖耶缘起不得为别教之典型,故牟先生名之为“始别教”。
(乙)终别教(藏心缘起)之性格:
(1)就观法言,亦是体法空,亦是无生四谛。
(2)就解脱言,自始觉而究竟觉,还归于本觉(真常心自觉)。其断无明而至究竟断有必然性(理上的必然)。由一真心开二门,流转与还灭皆函无量法,故至于无量四谛亦是决定的(有定然性),此表示穷法之源已至其极。
(3)就佛果言,通过还灭后,真常心全部朗现即是佛。恒沙佛法佛性、法身常住、空不空,皆可充分证成。-但此一系统是由真心之“不变随缘、随缘不变”而展示(真心不变,随缘起现,非凝然真如),说如来藏真心空而不空(不空之空)时,此“空不空”之中道只是“但中”之理,缘但中之理断九法界而成佛,是之谓“缘理断九”(荆溪判华严宗语),故仍是别教,非圆实教。(即九法界而成佛,方是“圆中”之理。徒是但理随缘,不得为圆教。随缘随得不彻底(未随至九法界),是谓断九法界而成佛(缘理断九,九法界不能一起登法界,故未为圆教)。)
智者在《法华玄义》卷九上,以十义判别圆。牟先生认为,要者是前八义,前八义中又以五义为最基本:(1)融不融;(2)即不即;(4)次第不次第;(5)断断不断断;(7)果纵果不纵。而五义中又以“(2)即不即,(5)断断不断断”二义为最基本。⑨“别教”是分解地说,凡分解地说者,皆不融、不即、有次第、断断、有纵横,非圆诠。“圆教”是诡谲地说。凡诡谲地说者,皆融、皆即、皆不次第、皆不断断、皆不纵不横,故皆为圆诠。后来荆溪、知礼判别圆,精解圆义,皆以此五义为纲领。别圆既判,则圆义自然显出。
四、圆教(见下节)
⑥见惑、思惑、尘沙惑为界内三惑。又有四住烦恼亦为界内惑(住于耳见、住于贪欲、住于虚妄分别、住于颠倒想)。第五住、住于“无住本”(无始无明),此为界外惑。“破无明”者为究竟断、圆实断,是即佛境界。佛具无限智慧、无限理性、无限生命,其“无限神明”与“无始无明”相对,故能破无明。
⑦第一序,立系统,是分别说。第二序指消化层,非分别说,无系统相(如般若、法华)。
⑧参牟宗三先生《佛性与般若》(台北:学生书局)下册,页六三七-六四O.又,廖锺庆撰“佛性与般若之研究”一文(编入《牟宗三先生的哲学与著作》,台北:学生书局版,页五二三-六二六),该文简介牟先生书中诸义,皆简切透彻,宜参阅。
⑨参牟宗三先生《佛性与般若》(台北:学生书局)下册,页五九八-六一九“原初的洞见”。
编辑排版: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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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蔡仁厚,转载自:《中国哲学史》(台北学生书局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