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注疏之 里仁第四 第9章|总第75章

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è)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心欲求道,而以口体之奉不若人为耻,其识趣之卑陋甚矣,何足与议于道哉?

程子曰:“志于道而心役乎外,何足与议也?”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士,是为学之人。

○道,是事物当然之理,即学之所求者也。

○恶衣,是粗恶的衣服。

○恶食,是粗恶的饮食。

○议,是议论。

孔子说:“人之为学,有志于斯道者,必是识见高明,见得自己性分为重,外物为轻。凡富贵贫贱,都动他不得,而后于道为有得也。若夫士而学其志将以求道也,却乃愧耻其衣服饮食之不美,则是羞贫贱,慕富贵,其识趣之卑陋甚矣。与之论道,必不能知其味而信之,何足与议哉!”

大抵衣服饮食,不过奉身之具,于性分原无加损。故大舜在贫贱之时,饭糗茹草,若将终身,及其为天子,被袗衣鼓琴,若固有之。而禹之菲饮食,恶衣服,非徒以示俭,盖亦以口腹身体之欲,不足留意于此耳。孔子之所谓志于道者,岂专为为士者警哉!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士在孔子时,乃由平民社会升入贵族阶层一过渡的身份。来学于孔子之门者多未仕,故孔子屡言士,子贡子张亦问士,皆讨论此士之身份在当时社会立身处世之道。孔子在中国历史上,为以平民身份在社会传教之第一人。但孔子之教,在使学者由明道而行道,不在使学者求仕而得仕。若学者由此得仕,亦将藉仕以行道,非为谋个人生活之安富尊荣而求仕。故来学于孔子之门者,孔子必先教其志于道,即是以道存心。苟如此,而其人仍以一己之恶衣恶食为耻,孔子曰:“是亦未足与议矣。”盖道关系天下后世之公,衣食则属一人之私,其人不能忘情于一己衣食之美恶,岂能为天下后世作大公之计而努力以赴之?此等人,心不干净,留有许多龌龊渣滓。纵有志,亦是虚志。道不虚行,故未足与议。有志之士,于此章极当深玩,勿以其言浅而忽之。

 

【白话试译】

先生说:“一个士,既有志于道了,还觉得自己恶衣恶食为可耻,那便不足与议了。”

 

编自:钱穆《论语新解》

编辑排版:澤之/其嘉

录入校对:澤之/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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