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注疏之 <梁惠王章句上> 第1章

孟子梁惠王曰:“叟sǒu!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shèng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shèng之家;千乘shèng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shèng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yàn)

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孟子梁惠王。王曰:“叟sǒu!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梁惠王,魏侯罃(yīng)也。都大梁,僭(编按:音jiàn,超越本分)称王,谥曰惠。史记:“惠王三十五年,卑礼厚币以招贤者,而孟轲至梁。

○叟,长老之称。

王所谓利,盖富国强兵之类。

 

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仁者,心之德、爱之理。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

此二句乃一章之大指,下文乃详言之。后多放此。

 

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shèng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shèng之家;千乘shèng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shèng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yàn)

,去声。

,于艳反。

此言求利之害,以明上文何必曰利之意也。

,取也。上取乎下,下取乎上,故曰交征。

国危,谓将有弑夺之祸。

,车数也。万乘之国者,天子畿内地方千里,出车万乘。千乘之家者,天子之公卿采地方百里,出车千乘也。千乘之国,诸侯之国。百乘之家,诸侯之大夫也。

,下杀上也。

,足也。言臣之于君,每十分而取其一分,亦已多矣。若又以义为后而以利为先,则不弑其君而尽夺之,其心未肯以为足也。

 

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

此言仁义未尝不利,以明上文亦有仁义而已之意也。

,犹弃也。

,不急也。言仁者必爱其亲,义者必急其君。故人君躬行仁义而无求利之心,则其下化之,自亲戴于己也。

 

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重言之,以结上文两节之意。

 

此章言仁义根于人心之固有,天理之公也。利心生于物我之相形,人欲之私也。循天理,则不求利而自无不利;殉人欲,则求利未得而害已随之。所谓毫厘之差,千里之缪。此孟子之书所以造端托始之深意,学者所宜精察而明辨也。

太史公曰:“余读孟子书至梁惠王问何以利吾国,未尝不废书而叹也。曰嗟乎!利诚乱之始也。夫子罕言利,常防其源也。故曰‘放于利而行,多怨’。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好利之弊,何以异哉?”程子曰“君子未尝不欲利,但专以利为心则有害。惟仁义则不求利而未尝不利也。当是之时,天下之人惟利是求,而不复知有仁义。故孟子言仁义而不言利,所以拔本塞源而救其弊,此圣贤之心也。”

 

编自:朱熹《四书集注》

孟子名轲,字子典,一字子车,邹人也,生于战国时,受业于孔子之孙子思。道既通历聘列国,适齐位,虽为上师,而道则未行。这书是与列国诸侯讲论治道及与万章、公孙丑之徒相问答的说话。其大旨述唐虞三代之道,辨义理之微,崇王贱霸、明性兽、辟邪说,发明孔氏之遗教,分为上下七篇。后卒,葬邹县四基山,历朝封邹国亚圣公。

 

孟子梁惠王

梁惠王名營,本魏侯,都大梁,僭称王,谥曰惠。孟子在当时,以道自重,不见诸侯。适梁惠王卑礼厚币以招贤者,乃是一个行道的机会,因往见之。

 

王曰:“叟sǒu!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叟”是长老之称,如今称老先生一般。

惠王一见孟子,尊称之说:“叟,你自邹至梁,不惮千里之远而来,有何计策,可以利益寡人之国乎?”

 

孟子对曰:“王!何必日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孟子对说:“王欲图国事,何必开口就说个利字?治国之道,亦有仁义而已矣。仁者,心之德,爱之理;义者,心之制,事之宜。这是人君君国子民,立纲陈纪的大道理。舍此不言而言利,岂予千里见王之心哉!”

 

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shèng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shèng之家;千乘shèng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shèng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yàn)

这一节是说求利之害。征,是取。乘是车数。万乘,是天子之国,千乘是诸侯之国。千乘之家,是天子的公卿。百乘之家,是诸侯的大夫。餍,是满足的意思。

孟子说:“我所以谓王不当言利者,盖以王乃一国之主,人之表率。王若惟利是求,说何以利吾国,则此端一倡,人皆效尤。为大夫的,便计算说何以利吾家;为士庶人的,便计算说何以利吾身。上取利于下,下取利于上,上下交相征利,而弑夺之祸起,国从此危矣。将见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是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是百乘之家。盖地位相近,则凌夺易生,必然之势也。夫公卿于天子,万乘之中,十取其一,而得千乘焉。大夫于诸侯,千乘之中,十取其一,而得百乘焉。所得不为不多矣。若以义为后,而以利为先,则纵欲贪饕,何有止极!不弑其君而尽夺之,其心固未肯自以为餍足也,国岂有不危者哉!夫求利之端一开于上,而弑夺之祸遂成于下,则利之为害,甚可畏矣,王岂可以此为言乎?”

 

“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

这一节是说仁义未尝不利。遗,是弃。后,是不着紧的意思。

孟子又说:“我谓治国之道,在仁义者,盖以仁义有自然之利故也。今夫人君之治国家,不过欲人皆孝于亲,忠于君而已。人而不仁,固有遗弃其亲而不顾者。诚能好仁,则天性之爱,自笃于所亲。凡所以承颜顺志,左右就养者,皆其情之不容已者也。几曾见有仁之人,而肯遗弃其亲者乎?人而不义,固有背慢其君而不敬者。诚能好义,则敬事之念,自先于所尊。凡所以纾忠尽力,奔走服役者,皆其分之无所逃者也。几曾见有好义之人,而肯背慢其君者乎?夫使举国之人,个个是忠臣孝子,都来亲戴其上,国家之利,孰大于此。而皆自仁义中得之,则仁义曷尝不利乎?王欲图治,固不必舍此而他求矣。”

 

“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孟子重言以结上文两节之意。说道:“求利有莫大之害,行仁义有莫大之利。则天理人欲之间,关系治乱安危,非细故矣。王欲为国,亦惟曰仁义而已矣,何必言利以启危亡之祸哉!”

按:当时王道不明,人心陷溺,列国游士,争以功利之说,阿顺时君,干进苟合。而孟子独举仁义为言,所以遏人欲之横流,存天理于既灭,其有功于世道大矣。七篇之中,无非此意,读者宜详味焉。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编辑排版: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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