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
○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也。
○和者,从容不迫之意。
○盖礼之为体虽严,而皆出于自然之理,故其为用,必从容而不迫,乃为可贵。先王之道,此其所以为美,而小事大事无不由之也。
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承上文而言,如此而复有所不行者,以其徒知和之为贵而一于和,不复以礼节之,则亦非复理之本然矣,所以流荡忘反,而亦不可行也。
○程子曰:“礼胜则离,故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以斯为美,而小大由之。乐胜则流,故有所不行者,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
○范氏曰:“凡礼之体主于敬,而其用则以和为贵。敬者,礼之所以立也;和者,乐之所由生也。若有子可谓达礼乐之本矣。”
○愚谓严而泰,和而节,此理之自然,礼之全体也。毫厘有差,则失其中正,而各倚于一偏,其不可行均矣。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
○礼,是尊卑上下的礼节。
○和,是从容不迫的意思。
○斯字,解做此字,指和说。
○小大,是小事大事。
○由,是行。
○有子说:“礼之在人,如尊卑上下,等级隆杀,一定而不可易,其体固是至严。然其为用,必和顺从容,无勉强乖戾之意,乃为可贵。如君尊臣卑,固有定分,然情意也要流通。父坐子立,固有常规,然欢爱也要浃洽。这才是顺乎天理,合乎人情,而为礼之所贵者也。古先圣王之制礼,惟其皆出于和,此所以尽善尽美,万世无弊。凡天下之事,小而动静食息之间,大而纲常伦理之际,都率而行之,无所阻滞,礼之贵于和如此。”
“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承上文说,礼贵于和,则宜无不可行者,然也有行不得的,这是为何?盖所谓和者,是在品节限制之中,有从容自然之意,所以可行。若但知和之为贵而一于和,率意任情,侈然自肆,全不把那礼体来节制他,则是流荡忘返,而尊卑上下皆失其伦矣。如何可以行之哉?此可见礼之体虽严,而不至于拘迫,其用虽和,而亦不至于放纵。古之圣王,能以礼治身,而又能推之以治天下者,用此道也。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和为贵:礼主敬,若在人群间加以种种分别。实则礼贵和。乃在人群间与以种种调融。
○斯为美:斯指礼,亦指和。先王之道,以礼为美。和在礼中,亦即以和为美。
○小大由之:事五大小,皆由礼,亦即皆由和。
○有所不行:此四字连下读,谓亦有不能行处,如下所云。
○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节,限别义。如竹节,虽一气相通,而上下有别。父子夫妇,至为亲密,然双方亦必有别,有节限,始得相与成和。专一用和,而无礼以为之节,则亦不可行。言外见有礼无和之不可行,故下一“亦”字。
○本章大义,言和必和顺于人心,当使人由之而皆安,既非情所不堪,亦非力所难勉,斯为可贵。若强立一礼,终不能和,又何得行?故礼非严束以强人,必于礼得和。此最孔门言礼之精义,学者不可不深求。
【白话试译】
○有子说:“礼之运用,贵在能和。先王之道,其美处正在此,小事大事都得由此行。但也有行不通处。只知道要和,一意用和,不把礼来作节限,也就行不通了。
编自:钱穆《论语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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