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本文选自唐君毅《道德自我之建立》一书,点击查看目录。点击查看更多儒家在线学习资料。
人是什么? 人永可从两方面看, 一方面是从外面看, 人即现实的物质界之存在, 人就是他的身体。身体不外十四原质之复合物, 它存在于空间, 它与外物相对而存在; 它曾存在于过去, 他只在现在存在, 而它在未来是否存在, 永无法保障, 因它只在时间中随物变化流转。然而另一面,是从内面看, 则人当下即是一精神界之存在。人闭目试想他之自己是谁?人都可发现他之自己, 乃是一经验之主体, 活动之主体。他所谓“我”,从来不曾被他视为物质, 因物质必须有形色可见, 然而莫有人能指出他所谓我之形色。他所谓我, 只是那一切经验之主体, 一切活动之主体。那主体不存在于空间, 因为他不能把那主体, 在空间中安排一位置, 为人所见, 如人之见他的身体。他那主体, 只为他所直感, 他也不能把它拿来真与外物相对, 如他之身体之与外物相对。他那主体永在活动中, 在继续不断的要求新经验。他好似只存于现在, 然而他不是回忆过去, 便是期望将来, 他永是携带过去, 以奔赴将来, 他便不是为现在所限。他在奔赴未来时, 他可谓否定了现在。他否定了现在, 他并不觉他否定现在, 他只觉他活动在进展, 经验在开辟。我们姑且说, 他永在现在与未来之交, 做送往迎来的革新自己的工作, 他不隶属于我们所指定之任何时间。
人总可以从两面看, 从外面看, 人是时空中之物质存在; 从内面看,人是超时空之精神存在。人身体在时空中, 与其他物质相对而存在, 永与其他物质相摩荡, 所以他身体之活动, 便似不能自由。外物刺激他, 他不能不反应。他能相对的影响外物, 但是他同时为外物所影响。他们相互影响之力, 永可依科学之定律来计算。然而人自内部看, 又是一超时空之精神存在。人的精神不是有限, 因为他要求无限。他有无限的希望, 如有望不受一切限制之认识能力。他要求无限, 表示他要求自由。他要求自由,表示他不愿不自由, 要否定不自由。他之此否定之活动, 恒是想兼否定身体与外物所给他之限制, 所以他之此否定之活动, 决非自外物与身体来,而只能自精神自我本身发出。此否定不自由之活动, 表示精神自我本身有自由, 所以他能发出此活动。
从外面看, 人是时空中的物质存在, 是有限, 是不自由。从内面看,则人是超时空的精神存在, 不是有限, 是有自由。究竟人是精神还是物质? 是有限还是非有限? 是不自由还是自由? 如果我们只能在此二者选择答案, 我们的结论便是, 人在根本上是精神、是自由、是无限, 而非物质、非不自由。此中最简单的理由, 是因为从外面看人是物质, 仍然是精神在看。我看他人的身体及我自己的身体, 便是物质。此中我与人的身体之物质, 只是我认识的精神所投注之所, 只是我认识的精神之极限与边沿。至于在此极限与边沿以外, 则是他人与我之内在的精神。所谓身体之物质, 乃两面为精神所夹持。所以从根本上看, 人之身体亦是为精神所渗贯, 而含精神性。
我们了解了, 人之身体为内外之精神所渗贯, 便知所谓人之身体, 表面似是一人之内部精神与他人之内部精神, 不能直接相通之阻隔者, 而实际上则正为一人之精神与他人精神交通之媒介。身体之功用, 是表示一个人之内部精神于外, 同时即使此身体之表现, 成为他人认识之内容, 此即已为一人之精神与他人之精神之交通。我们于是可以说, 人之所以要有身体, 即是要使其精神之表现, 透入他人之精神, 而获得其与他人精神之一种交通。
身体表现我之精神, 我身体之动作, 为他人所认识, 此中已有人我精神之交通。然而此不是通常所谓真正的人我精神之交通。真正的人我精神之交通, 要赖于人由我身体之动作, 而透视我之精神。人要透视我之精神, 便不能单从我身体之动作看, 而须自我身体之动作与外物之关系上看。因必须那样, 然后人才能了解我动作之意义, 而真了解我之精神。但是人从我的身体动作与外物之关系上, 看我之精神, 则不仅我的身体是人我精神交通之媒介, 我身体所关联涉及之一切外物, 都成为人我精神交通之媒介。这样说来, 整个物质世界, 都可视作人我精神交通之媒介了。
人的宇宙是什么? 人的宇宙是一群精神实在, 互相通过其身体动作,而照见彼此之精神的“精神之交光相网”。由此精神之交光相网, 而见有一共同之形而上的精神实在之存在。而个别的人之精神实在, 若各为其化身或分支的表现, 身体与整个的物质世界, 只是精神交通的媒介。我们真能常以此眼光去看人的宇宙, 人的宇宙将何等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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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唐君毅,转载自:《道德自我之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