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注疏之 宪问第十四 第16章|总第348章

子曰:“晋文公谲(jué)而不正,齐桓(huán)公正而不谲。”

○谲,古穴反。

○晋文公,名重耳。

○齐桓公,名小白。

○谲,诡也。

二公皆诸侯盟主,攘夷狄以尊周室者也。虽其以力假仁,心皆不正,然桓公伐楚,仗义执言,不由诡道,犹为彼善于此。文公则伐卫以致楚,而阴谋以取胜,其谲甚矣。二君他事亦多类此,故夫子言此以发其隐。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晋文公,名重耳。

○齐桓公,名小白。

○谲,是诡谲,与正相反。

孔子说:“齐桓,晋文相继为诸侯之长。当时虽称为二霸,然文非桓比也。盖文公为人专尚诈谋,不由正道,是谲而不正者。桓公则犹知正道,不尚诈谋,是正而不谲者。即如伐楚一事,文公欲解宋围,乃伐曹卫以致楚,欲与楚战,又复曹卫以携楚,不能声罪致讨,只以阴谋取胜而已。若桓公伐楚,则以王祭不供而声其罪,又退师召陵而许其盟,名正言顺,举动光明,此桓之所以优于文也。”

二公他事,亦多类此,其优劣判然矣,然夫子亦就二公之事论之耳,推其心,则皆假借仁义,同归于而已,其于王者之道,岂可同日而语哉。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谲而不正:谲,诡变义。此言谲正,犹后人言奇正。谲正之比,盖兼两人之用兵与行事言,用兵犹可谲,行事终不可谲。

齐桓晋文皆以霸业尊王攘夷,但孔子评此两人,显分轩轾。谲即不正,正斯不谲,辞旨甚明。宋儒沿孟、荀尊王贱霸之义说此章,谓桓、文心皆不正,惟桓为彼善于此。清儒反其说,谓谲者权诈,诈乃恶德,而权则亦为美德。晋文能行权,不能守经,齐桓能守经,不能行权,正是各有长短。今就本文论,显有桓胜于文之意。此下两章,孔子皆极称齐桓、管仲,然《论语》甚少称及晋文,孔子之意,岂不可见?又下章,“九合诸侯,不以兵车”,此即桓之正。晋文便不能及此。惟齐桓一传而衰,晋文之后,世主夏盟,常人以成败之见,皆艳羡于晋文,孔子独持正论,固非为两人争优劣。

 

【白话试译】

先生说:“晋文公谲诡,不仗正义。齐桓公正义,不行谲诡。”

 

编自:钱穆《论语新解》

编辑排版:澤之/其嘉

录入校对:澤之/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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