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注疏之 宪问第十四 第43章|总第375章

子张曰:“《书》云:‘高宗谅阴(ān),三年不言。’何谓也?”
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hōng),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

子张曰:“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何谓也?”

○高宗,商王武丁也。

○谅阴,天子居丧之名,未详其义。

 

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

君薨,则诸侯亦然。

○总己,谓总摄己职。

○冢宰,太宰也。

百官听于冢宰,故君得以三年不言也。

胡氏曰:“位有贵贱,而生于父母无以异者。故三年之丧,自天子达。子张非疑此也,殆以为人君三年不言,则臣下无所禀令,祸乱或由以起也。孔子告以听于冢宰,则祸乱非所忧矣。”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书》,是《商书·说命》篇。

○高宗,是商王武丁。

○谅阴字当作梁暗,是天子居丧之处。

○总己,是总摄己职。

○冢宰,是宰臣之长。

昔子张问于孔子说:“《商书·说命》篇说,商王高宗武丁居其父小乙之丧,三年不亲政事,不发言语。夫人君一日万畿,若三年不言,则臣下何所禀令乎?不识此书之旨果何谓也。”孔子说:“亲丧乃人子之大变,哀慕乃人子之至情。三年不言,何必高宗为然,自古为君的都是如此。考之古礼,君薨,则嗣君居庐守丧,不亲政事,不发号令;百官各总摄己职,以听处分于冢宰,如此者三年。夫既有冢宰可托,则嗣君虽三年不言,何忧国之乱哉?然托孤寄命,国家大事,必有忠贞不二心之臣,而后可使百官总己以听。苟非其人,又不若嗣君躬亲听览,以守先业之为大孝。故古今异时,宜此礼之不行于后世也。”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书》云:见《尚书·无逸》篇。

○高宗谅阴:高宗,商王武丁。“谅阴”字又作“梁闇”,天子居丧之庐。一梁支脊而无楹柱,茅垂于地,从旁出入,曰梁闇。后代僧人所居曰庵,即闇也。以其檐着地而无牖,故曰闇。以其草覆而不开户宇,故曰庵。其实一也。

○君薨:薨,卒也。

○百官总己以听于家宰,三年:总己者,总摄己职。各听于冢宰三年,故嗣君得三年不言及政事。非谓闭口无所言。

本章乃言三年之丧。子女之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抱,故父母卒,其子女能三年不忘于哀思,斯为孝。儒家言,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庶人生事简单,时有哀思,犹所不妨。天子总理天下,一日二日万几,不能常哀思及于已亡之父母。然政权事小,人道事大。顾政权而丧人道,人道既丧,政权亦将不存。且以不仁不孝之人而总领天下,天下事可知。故儒家言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者,其重在天子,乃言天子亦犹庶人,不可不有三年之丧。既三年常在哀思中,即无心再理大政,则惟有将政权交之家冢。后世视政权如私产,不可一日放手,此与儒家义大背。孔子谓:“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言外深慨于近世之不然。至于古人之有此,或别有说,不如儒义之所申,则于此可不深论。或曰:嗣主委君道以伸子道,百官尽臣职以承相职,此忠孝之相成。周公负扆以朝诸侯而流言起,则此制不得不变。故康王葬毕遂即位,是三年之丧不行于西周之初。

 

【白话试译】

子张问道:“《尚书》上说:‘高宗谅阴,三年不言。’这是什么意思呀?”先生说:“何必定是高宗呀?古人莫不这样!前王死了,朝廷百官,便各自总摄己职去听命于家冢,共历三年。”

 

编自:钱穆《论语新解》

编辑排版:澤之/其嘉

录入校对:澤之/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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