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chí)其国;欲治(chí)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zhì),国治(zhì)而后天下平。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zhì)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大学
○大,旧音泰,今读如字。
○子程子曰:“大学,孔氏之遗书,而初学入德之门也。”于今可见古人为学次第者,独赖此篇之存,而论、孟次之。学者必由是而学焉,则庶乎其不差矣。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程子曰:“亲,当作新。”
○大学者,大人之学也。
○明,明之也。
○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然其本体之明,则有未尝息者。故学者当因其所发而遂明之,以复其初也。
○新者,革其旧之谓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当推以及人,使之亦有以去其旧染之污也。
○止者,必至于是而不迁之意。
○至善,则事理当然之极也。
○言明明德、新民,皆当至于至善之地而不迁。盖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
○此三者,大学之纲领也。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后,与後同,后放此。
○止者,所当止之地,即至善之所在也。
○知之,则志有定向。
○静,谓心不妄动。
○安,谓所处而安。
○虑,谓处事精详。
○得,谓得其所止。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明德为本,新民为末。知止为始,能得为终。本始所先,末终所后。此结上文两节之意。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chí)其国;欲治(chí)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治,平声,后放此。
○明明德于天下者,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也。
○心者,身之所主也。
○诚,实也。
○意者,心之所发也。实其心之所发,欲其一于善而无自欺也。
○致,推极也。
○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
○格,至也。
○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
○此八者,大学之条目也。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zhì),国治(zhì)而后天下平。
○治,去声,后放此。
○物格者,物理之极处无不到也。
○知至者,吾心之所知无不尽也。
○知既尽,则意可得而实矣,意既实,则心可得而正矣。修身以上,明明德之事也。齐家以下,新民之事也。物格知至,则知所止矣。意诚以下,则皆得所止之序也。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壹是,一切也。
○正心以上,皆所以修身也。齐家以下,则举此而措之耳。
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本,谓身也。
○所厚,谓家也。
○此两节结上文两节之意。
○上经一章,盖孔子之言,而曾子述之。凡二百五字。其传十章,则曾子之意而门人记之也。旧本颇有错简,今因程子所定,而更考经文,别为序次如左。凡千五百四十六字。凡传文,杂引经传,若无统纪,然文理接续,血脉贯通,深浅始终,至为精密。熟读详味,久当见之,今不尽释也。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这一章是孔子的经文,这一节是经文中的纲领。孔子说:“大人为学的道理有三件。一件在明明德。上明字,是用工夫去明他。明德,是人心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的本体。但有生以后,为气禀所拘,物欲所蔽,则有时而昏,故必加学问之功,以充开气禀之拘,克去物欲之蔽,使心之本体,依旧光明,譬如镜子昏了,磨得还明一般,这才是有本之学,所以《大学》之道,在明明德。一件在亲民。亲字,当作新字,是鼓舞作兴的意思;民,是天下的人,天下之人,也都有这明德,但被习俗染坏了,我既自明其明德,又当推以及人,鼓舞作兴,使之革去旧染之污,亦有以明其明德。譬如衣服浣了,洗得重新一般,这才是有用之学,所以《大学》之道,在新民。一件在止于至善。止,是住到个处所不迁动的意思;至善,是事理当然之极。大人明己德、新民德,不可苟且便了,务使德无一毫之不明,民德无一人之不新,到那极好的去处,方才住了。譬如赴家的一般,必要走到家里才住,这才是学之成处,所以《大学》之道,在止于至善。”
○这三件在《大学》如网之有纲,衣之有领,乃学者之要务,而有天下之责者,尤当究心也。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这一节是承上文说明德、新民所以得止至善之由。
○止,就是止于至善的止字。
○定,是志有定向。人若能先晓得那所当止的去处,其志便有定向,无所疑惑,所以说知止而后有定。
○静,是心不乱动,所向既定,心里便自有个主张,不乱动了,所以说定而后能静。
○安,是安稳的意思,心里既不乱动,自然随处皆安,凡物都动摇他不得,所以说静而后能安。
○虑,是处事精详,心里既是安闲,则遇事之来,便能仔细思量,不忙不错,所以说安而后能虑。
○得,是得其所止,既能处事精详,则事事自然停当,凡明德、新民,都得了所当止的至善,所以说虑而后能得。
○夫由知止而后至于能得,可见欲止至善者,必当先知所止也。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这一节是总结上面两节的意思。
○物,指明德、新民而言。
○本,是根本。
○末,是末梢。
○明德了才可新民,便是明德为本,新民为末,恰似树有根梢一般。
○事,指知止、能得而言。
○终,是临了。
○始,是起头。
○知止了,方才能得,便是知止为始,能得为终,如凡事都有个头尾一般。这本与始,是第一要紧的,该先做;末与终,是第二节功夫,该后面做。人能晓得这先后的次序顺着做去,则路分不差,自然可以明德新民,可以知止能得,而于大学之道,为不远矣。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这一节是《大学》的条目功夫,其序如此。
○诚,是实。
○致,是推极。
○知,是识。
○格,是至。
○物,是事物。
○孔子说:“明德新民,固大人分内之事,而工夫条目,则有所当先。在昔古之人君,任治教之责,要使天下之人,都有以明其明德者,必先施教化,治了一国的人,然后由近以及远。盖天下之本在国,故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也。然要治一国的人,又必先整齐其家人,以为一国的观法,盖国之本在家,故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也。然要齐一家的人,又必先修治己身,以为一家之观法,盖家之本在身,故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也。身不易修,而心乃身之主宰若要修身,又必先持守得心里端正,无一些偏邪,然后身之所行,能当于理。所以说,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心不易正,而意乃心之发动,若要心正,又必先实其意念之所发不少涉于欺妄,然后心之本体能得其正。所以说,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至于心之明觉谓之知,若要诚实其意,又必先推及吾心之知,见得道理无不明白,然后意之所发或真或妄,不至错杂,所以说,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理之散见寓于物,若要推及其知,在于穷究事物之理,直到那至极的去处,然后所知无有不尽,所以说,致知在格物。”
○这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是明明德的条目;齐家、治国、明明德于天下,是新民的条目。人能知所先后,而循序为功,则己德明、民德新,而止至善在其中矣。《大学》之道,岂有外于此哉!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这一节是复说上文的意思。
○至,是尽处,人能于天下事物的道理,一一都穷究到极处,然后心里通明洞达,无少亏蔽,而知于是乎可至。夫物格而后知至,可见致知在于格物也。知既到了至处,然后善恶真妄,见得分明,心上发出来的念虑,都是真实,无些虚假,而意于是乎可诚。夫知至而后意诚,可见欲诚其意者,当先致其知也。意诚,然后能去得私欲,还得天理,而虚灵之本体,可以端正而无偏。夫意诚而后心正,可见欲正其心者,当先诚其意也。正心,然后能检束其身,以就规矩,凡所举动,皆合道理,而后身无不修。夫心正而后身修,可见欲修其身者,当先正其心也。身修,然后能感化那一家的人,都遵我的约束,家可得而齐矣。夫身修而后家齐,可见齐其家者,当先修其身也。家齐,然后能感化那一国的人,都听我的教训,国可得而治矣。夫家齐而后国治,可见欲治其国者,当先齐其家也。国治,然后能感化那天下的人,都做良民善众,与国人一般,天下可得而平矣。夫国治而后天下平,可见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当先治其国也。
○物格知至,是知所止了。意诚、心正、身修,是明德得其所止的事;家齐、国治、天下平,是新民得其所止的事。圣经反复言之,一以见其次第不可紊乱,一以见其工夫不可缺略,此入大学者之所当知也。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壹是解做一切。
○孔子说:“大学的条目虽有八件,其实上自天子,下至庶人,尽天下的人,一切都要把修身做个根本。”
○盖格物致知,诚意正心,都是修身的工夫。齐家、治国、平天下,都是从修身上推去。所以人之尊卑,虽有不同,都该以修身为本也。
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本,指身说。
○末,指家国天下说。
○否,是不然。
○身既为家国天下的根本,必修了身,才可以齐家、治国、平天下。若不能修身,是根本先乱了,却要使家齐、国治、天下平,就如那树根既枯了却要他枝叶茂盛,必无此理,所以说,否矣。
○厚,指家人说。
○薄,指国与天下之人说。
○家国天下之人,虽都是当爱的,然家亲而国与天下疏,亲的在所厚,疏的在所薄,必厚其所厚,而后能及其所薄也。若不能齐家,是所厚的且先薄了,却要治国、平天下,将那所薄的,反得加厚,必无此理,所以说,未之有也。
○前一节,是就八条目中指出修身最为紧要;这一节,是明修身之所以为要,而因言齐家又为治国、平天下之要,皆所以结上文两节之意也。
右经一章
○右,是指以前说。
○经字,解做常字。
○一章,是一篇。
○这以前说的自大学之道至未之有也一篇,是孔子所作的,备言修己治人的道理,乃万世不可易者,所以谓之经文。
编者按:带下划线之文字,为朱子所增《大学》原文之字,特标出。后同。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原文】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注释】
○“大学”一词至少有三种意义,其中“大”字亦至少有两种音读;这点已在导论的第三节中详述。朱子认为“大”当读作大小之大,“大学”意即大人之学,乃指具载于“大学”一书之中,古代的最高学府——太学——作育英才的宗旨及所教的学问内容。“道”就是实现这宗旨、形成这学问内容的纲领。
○“明明德”的上一个“明”字是动词,彰明显发的意思。下一个“明”字是形容词,光明或灵明的意思。“德”指人得于天的德性。“明德”就是人类天赋的、光明澄澈的心灵。
○“亲民”,朱子接受程颐的看法,认为在“大学”之“传”文中,只有说明“新
民”,并无一语道及“亲民”,所以“亲”当作“新”,“亲”是传钞错误的结果。
“新”是革新、更新的意思。“民”指民众、百姓。
○“止于至善”的“止”,并不表示停止或终止,而是“必至于是而不迁之意”;换言之,“止”兼有达成和维持之意,在未达到目标或理想之前,力求其达成,达成之后,则务使其维持不坠,才是“止”。“至善”是最完善圆满的境界,“事理当然之极”。事事皆能处之以最合理的原则,使物物皆达其最完美的状态,就是“止于至善”。
【疏解】
朱子释“大学”为大人之学。大人之学与小子之学相对而言(二者的分别和关系,在导论的第三节中已作详细的说明),小学教的是实践之事,大学教的是实践之理。人之所以能够从只知其然的小学升进到知其所以然的大学,乃由于人天生即禀有光明纯莹的心灵。这心灵具足万事万物的道理,人只须向内省察,则小学所教的为人处事的规矩节目之所以然或道理,其实已具足其中,了无遗缺;于此,这些规矩节目找到了确实的根据,道德的生活才得到根源的保证,而学问才算收其成功。
然而,人类天生的禀赋,除了光明的心灵之外,还有形躯及随之而来的本能欲望。这些本能欲望与光明的心灵同在我们的生命中不断地作用着。两相比较,本能欲望的作用明露易见,心灵的作用却深细难知。所以我们每每不觉心灵的作用,遂随形躯的本能欲望起念,由此滋生追名逐利等无穷的物欲,使心灵的活动更为隐晦不明,令我们的行为操守难得恰如其理。陷溺于物欲的生命,已趋于与禽兽同流,尽失为人的尊严和价值了。故此,我们必须通过内在的省察,于一己心灵的活动中自觉地体悟这心灵纯莹澄澈的存在,让这心灵主宰生命,并充量地彰显于生命之中,荡除所有杂念邪思,止灭一切物欲追逐,令本能欲望得到适度的节制及合理的排遣,由此确立道德的人格。这就是“明明德”,就是大学的根本,也可说是大学的发端。
单从这方面看,明明德似乎只是个人之事,与他人无涉。可是,一个真正的道德人格,又怎会目睹他人堕落而无动于衷呢?他必不忍见其他个人沉沦于物欲之中而思有以提絜之,亦必不忍见万事万物之失其序而思有以安顿之。故此,明明德固然当以自觉显发一己之明德为本,但其中实已藴藏着显发每一个人的明德的悲愿;换言之,立己必涵立人,成己必涵成物。从禀赋上说,每个人都天生即有光明澄澈的心灵,都可自作主宰;只因各人在气质上有所差异,气质清朗的,物欲较浅,自觉较易,气质混浊的,物欲较深,自觉较难,加上每个人际遇不同,机缘有别,故有先觉后觉之分。其实,自觉之先后难易,只是从现实的表象说,气质的清浊或际遇的好坏,并不决定自觉之出现或不出现;自觉或不自觉,是本质上的而不是程度上的分别,任何一个人,只要能当下内省,随时内省,刻刻内省,都能突破气质际遇的限制。因此,立人之道,并非去宰制他人,为他人安排一切,而是先觉者一方面以身作则,树立榜样,另一方面则通过礼乐教化,以啓迪每一个的自觉,使人自作主宰,去除物欲,不断更新自己的德行,显发天赋的光明的心灵。综言之,在自明一己之明德的基础上,使民众不断地自我更新,自明其明德,就是“新民”。从明明德到新民,了无间断,而皆臻至于极,使心灵所具的天理,普遍地、具体地呈现于人伦日用之间,令万事万物无一不恰如其理;这就是“止于至善”,也就是道德生命之全面显现,亦可说是大学之完成。“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八字,实包括了“大学”全文的要旨,因此,朱子称此三语为大学之纲领,不过,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三语之上,虽分别着有一“在”字,我们却不可因此这三语各表示一个独立的纲领。从上面的疏释,以及“大学”的下文,可见这三者之间确有一种不可分割的本末终始的关系。这种关系就是:在明明德和新民之外,便无所谓止于至善,明明德之止于至善,就是明明德之事,必定推致到新民然后为功,新民之止于至善,就是新民之功,必当以明明德为其基础。从另一方面说,止于至善实统明明德与新民为一。故此,这三语合为大学的纲领,而不是大学的三个纲领。
【原文】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注释】
○知止,意即知道所要达致和维持的至善境界。后,即今“后”字。定,指心志的定向。
○静,谓心意不会妄动。
○安,意谓不论居于任何处境,皆有恰当如理的表现,而能安处于此处境之中。
○“虑”谓思虑精详。
○“得”谓得事事物物至善之理。
【疏解】
知止就是知道要止于至善。然而,止于至善既统明明德和新民二者而言,则知止即是对止于至善,亦即对明明德和新民,也就是对于大学的纲领有所知、有所体会。既对大学之纲领有所体会,自然会立定志向,以此为生命之理想方向。心志有了确定的方向(这是“有定”),便不会轻易为外物所干挠扰动,以致心绪不宁(这是“静”);心志不随境妄动,则无论现实的处境如何,必不致有所忧惧疑虑,而皆能安处其中(这是“安”)。于是,不管面临何事,面对何物,莫不能精思详察(这是“虑”),由此得其至善之理,而知如何自处,以实现此理于万事万物之中(这是“能得”)。故此,对大学之纲领的明确认识和真切体会,乃实现大学之道的先决条件。
【原文】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注释】
○“物”,朱子认为是指明明德和新民;“本末”取譬于树木,本是树根,末是枝梢;明明德和新民的关就如同根本和末梢的关系。
○“事”,朱子认为是指从“知止”到“能得”的过程;“知止”是开端,“能得”是结果。
【疏解】
朱子认为这一节是前面两节的总结。“物有本末”总结明明德和新民的关系,明明德是理会己之物,新民是理会天下之物;以己之物来理会天下之物,所以明明德是本,新民末。“知止”是事之始,“能得”是同一事之终。知此物之先本后末,知此事之先始后终,然后为学有序,这就距离大学之道的实现不远了。
依通常的用法,本末对举及始终对举时,一般总带有或多或少的价值意味。本末对举,大致以“本”为主,所以“本末倒置”、“颠倒本末”、“舍本逐末”等成语均表示不明价值之主从轻重。始终对举,则大致以“终”为主,所以“不能贯彻始终”、“有始无终”等常用语均表示一种价值意味的缺憾。但内外对举时通常都不大带有价值意味。今朱子认为明明德为内,新民为外,故明明德为本,新民为末;以本末为对应于外来说,则本末对举所含的价值意味便会大为减弱,甚至消失。明明德无疑是大学的根本,但新民与明明德是不可分割的,所以不能把新民视为次要的;即使保持本末之价值意味,新民若只是末,便只是次要的,这就与大学之纲领不太一致了。以“知止”和“能得”为一事之始终,就更成问题。
观乎上一节的文脉,只表示“知止”乃“定、静、安、虑、得”的先决条件,所以除了在“定”之上有一个“有”字之外,其他在“静”、“定”、“虑”、“得”之上均有一“能”字,可见这一节所展示的是一个条件系统,而不是一个物理的、心理的历程或修养的阶段。因此,把“知止”至“能得”视为一“事”,是很成问题的。朱子对这点其实也是有所犹豫的,他在《大学或问》中说:“然既真知所止,则其必得所止,固已不甚相远,其间四节,盖亦推言其所以然之故有此四者;非如孔子之志学以至从心,孟子之善信以至圣神,实有等级之相悬,为终身经历之次序也。”元朝的许谦在其《读大学丛说》中亦说道:“定静安属知,虑得属行;定静在事至之先,安在事至之际,虑在处事之时,得在应事之后。”况且在整个条件系统中,居于首要地位的显然是“知止”,但从“知止”到“能得”若为一首尾相因之事,依始终对举的一般用法,重点便在“能得”上面,这便与本节所呈现的重点不一致。
假如我们把朱子对于“格物”之“物”的释义“物犹事也”应用于此,以上的困难即可迎刃而解。“物有本末”之物和“事有终始”之事应当同样是就明明德和新民而言。“物有本末”,犹言明明德为本,新民为末,重点在明明德;“事有终始”,犹言明明德为始,新民为终,重点在新民。朱子于《大学或问》中解说大学之纲领时,即认为新民若不以明明德为本,便流于纯以刑政法度治民,结果每每是民免而无耻,根本称不上是新民;明明德若推廓不到新民,则流于爱身独善,安于小成,狃于小利,反使天赋的明德不能充量展现,与明明德背道而驰。故此,必须以明明德为本,真正的新民才成为可能;必须推廓到新民,明明德才真正完成。本末终始,正表示明明德与新民之间这种不可分割的交互关系;所谓“知所先后”,正是对这种交互关系有真切的理会和体悟。在前面的疏解中已指出止于至善只是明明德和新民之止于至善,于此可申言之:明明德之止于至善,含有两重意思:第一重就明明德本身的内容说,意指下文所列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等要目之达成;另一重则就明明德与新民之关系说,意指明明德之必定推廓到新民。新民之止于至善亦含有两重意思:第一重就新民本身的内容说,意指下文所列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等要目之达成;另一重则就其与明明德的关系说,意指新民之必以明明德为本。故此,止于至善即包括明明德和新民,并通过其间不可分割的关系,统二者为一,使二者成为同一物之本末,同一事之始终;反过来说,止于至善实已隐然存在于这种不可分割的关系之中。所谓知所先后,实即知明明德和新民之本末终始关系,亦即知止(知止于至善),亦即知大学之纲领。对大学之纲领有真切的认识和体会,自然距离大学之道的实现不远,所以说近道矣”。
【原文】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chí)其国;欲治(chí)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注释】
○明明德于天下,意即使天下之人皆能自明其明德,即下文所说的平天下。许谦认为依朱子这样的诠释,这里的“明明德”便与纲领中的“明明德”的意义稍有不同。这里的第二个“明”字相当于纲领中的“明明德”的第一个“明”字,展现显发的意思;这里的“德”字相当于纲领中的“明德”二字,指天赋的光明德性,只是省略了“明”这个形容词。至于这里的第一个“明”字,乃推明之意;因此,明明德于天下,意即推明“明明德”(显发天赋的光明德性)之道于天下。
○“脩”即今之“修”字;修身是修整操守、培养品德、建立道德人格的意思。
○心,指本具万事万物之理的、虚明灵觉的心灵,乃行为操守的主宰。“正”是动词,使心灵恒居于主宰的正位,而不为物欲、妄念、私情等所牵引障蔽。
○诚,作动词用,使其真实无妄的意思。意,即意向或意志,心之发动为意。诚意,即下文所说的“毋自欺”。
○致是推极之意。知犹知识,指人心之灵觉。致知即推极吾心之灵觉,务求知无不尽。
○格,至也。物,即事。格物是深入探求事事物物最根源之理。
【疏解】
这一节以“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为起语,跟下一节的“平天下”一语相比照,有三点须加说明。第一,在“欲明明德于天下者”之上加一“古”字,即表示下列的条目、道理,乃古之圣王明君之垂训或彼等曾验之于行事者,所以下文屡引经籍为证。第二,在“明明德于天下者”之上着一“欲”字,即表示“明明德于天下”乃古之圣王明君之终极理想,也就是上文所谓“事有终始”之“终”。第三,这里说“明明德于天下”而不说“平天下”,正表示新民是明明德中之事,因此,欲平治天下,绝不可纯以刑政制度来宰制万民,当以明一己之明德为本,然后将此明明德之道推明于天下,使万民皆知所以自明一己之明德,各自建立道德的人格,这才是真正的平天下。然而,天下之组成,其本在国;国之组成,其本在家;家之组成,其本在于个人。因此,欲平治天下,开创一个道德的世界,必须先使所居之国成为一道德之国,这又必须先使所属之家成为一道德之家。欲使己家成为道德之家,则须先能显发一己天赋之德性于人伦日用之际,在躬行践履之间,以身作则,为家人树立人格的规模和榜样,使他们在日常的伦理生活之中,潜移默化,终至有以自明其明德,建立其自己的道德人格。所以,欲明明德于天下,必须先能治国,欲治其国,必须先能齐家,而齐家的关键,其实也可说治国、平天下的关键,则在于修身。
齐家、治国、平天下都是立人的问题,修身却是立己的问题。如何才能立己,才能建立道德的人格呢?最重要的,就是对于天赋的光明德性有所自觉,由此使光明澄澈的心灵归于主宰的正位,让心灵本具之理,具体呈现于行为操守之中。行为操守由意念志向所指挥、所决定,所以,意念志向若夹杂私情物欲,行为操守便不如理,意念志向真实无妄,行为操守便如理。不过,意念志向乃心之发动,所以只意念志向真实无妄(诚意),心灵本具之理自然能够具体呈现于行为事物之中,意念志向自然不为物欲私情所障蔽牵引,而心灵亦自能够归于其主宰之正位(正心),道德人格遂由此建立。故此,欲脩其身,必须先正其心;欲正其心,必须先诚其意。
现实上,人之意念志向,恒常真妄混处,纯驳错杂;除非在在皆能辨识其是非真妄,否则诚意便不可能。是以我们必须推极心灵之虚明灵觉(致知),使真妄纯驳之别,昭然若揭,则物欲私情,自然无从障蔽牵引意念志向。但怎样才能推极心灵之灵觉呢?人心本具众理,只要能够对此心灵有所自觉,并能使它保持清明澄澈,自能掌握万物之理。可是人被形躯所限,每每使心之灵觉隐而不显。所以必须当下对自己所面对,所经历的事事物物,都努力推寻其所以然之故与其当然之则,务求得事理之极(格物);如此用功不懈,终可豁然贯通,于一念自觉之中,体悟到心灵本具万物之理,进而在念念自觉中,使心灵所具之理具体呈现于行事之中。故此,欲诚其意,必须先致其知,而致知的关键则在格物。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八者,朱子叫做大学之条目。这里有一点必须注意,朱子只是说:“此八者,大学之条目也”,并没有说这是八个条目;后儒常用三纲领八条目来概括大学之内容,实在引人误解。
【原文】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zhì),国治(zhì)而后天下平。
【疏解】
这一节只是复述上一节的文意,与上一节相对成交,其作用主要是修辞上的,在内容上并没有把大学的条目进一步引伸或发挥。于此,我们将对条目之间的所谓“先”、“后”(即后字)关系稍作补充说明。依一般的用法,“先后”可纯粹表示发生时间的前后;也可在时间的前后之外,更表示一种因果关系,居先者为因,居后者为果;也可以表示一种价值的取向,居先者为首选,居后者次选;也可表示一条件关系,居先者为居后者的先决条件。以上两节中的“先”、“后”,正是最末一种意义的先后。从格物到平天下,都是居后者以居前者为其先决条件的;传文中的最后四章以“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等语为起句,正表示居后者之必须以居前者为其先决条件。这个条件系列,又可分这两个部:修身以上是明明德之事,齐家以下是新民之事。
【原文】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注释】
○“壹”与一通用;“壹是”意即一切、同样。
○朱子认为“本”谓身,而家、国、天下为“末”;“所厚”谓家,而国、天下为“所薄”。我们认为“本乱而末治者否矣”与“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相对成文,皆承上“皆以修身为本”而言,不当歧而为二,分别指身和家;“本”和“所厚”即上文所说的“始”、“先”,都是指身,“末”、“薄”即上文所说的“终”、“后”,都是指齐家、治国、平天下。
【疏解】
根据上一节的疏释,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一个条件系列。这个系列当以修身为中心,分成两个部份。从格物到修身是一个部份,从修身到平天下是另一个部份。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是修身的先决条件,也是修身的唯一途径。没有格物等四者便没有修身可言,所以四者是修身的必要条件。物已格、知已致、意已诚、心已正,则当下就是身已修,所以四者是修身之充分条件。而离开了格物等四者,修身再无其他内容,故此,格物等四者不仅是修身的必要而充分条件,也是修身的全部内容。由此可见,格物等四者与修身之间并不是一种平列关系,若笼统地说大学八条目,便会把这种特殊的关系蒙混过去。修身之于齐家、治国、平天下,以至齐家之于治国,治国之于平天下,却顶多只是一种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因为身已修并不等于家已齐,更不等于国已治或天下已平;其实,已修其身者能否齐家、治国、平天下也成问题,因为他未必居君侯卿士之位而有天下国家之权责。修身在这两个系列中,地位和性质不尽相同,“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便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方面是伦理学的,第二方面是政治学的。人之所以为人,乃在于具有天赋的明德,故此,任何一个人,无论为君、为侯、为卿、为士、为民,都应以显发此明德为人生的目的。从这方面看,省察存养一己天赋之明德,使之充量展现于人伦日用之际,由此建立道德的人格,乃每一个真正的“人”的“本分”或“本务”。
这是“以修身为本”的伦理学的意义。就这方面的意义说,“本”是一个独立的词语,不与“末”相对;换言之,“以修身为本”并非连着下文的“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来理解。从第二方面的含义来看,修身之为本是相对于齐家、治国、平天下之为末而言的。儒学是一种“人学”,依照这种“人学”,人以道德性为其本性。政治乃衆“人”之事,因此政治当以人的本质为其本质,以人生的目的为政治的目的。依此,“以修身为本”就是以修身为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基础或根本,这就是把政治的本质确定为道德的,而政治的目的就是使天下所有的人都知所以自修其身,建立自己的人格,使世界成为一个道德人格的世界。这是儒学的政治观,也可说是儒家的政治哲学。
以上一章是“大学”全文的总纲,以下各章是这章的发挥或说明。朱子认为这章非圣人不能言,所以断为孔子所言,而称这章为“经”,以下各章为“传”。
编自:岑溢成《大学义理疏解》(台湾鹅湖出版社)
岑溢成教授,一九五二年生,原居香港,大学时负笈台湾,毕业于台湾师范大学国文系。一九八四年获香港新亚研究所博士。在台、港两地,先后受教于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刘述先、戴琏璋等名师。一九七五年,与曾昭旭、王邦雄、杨祖汉等师友,共同创办《鹅湖月刊》。一九八六年,获聘至台湾中央大学国文系任教。
先生学术横跨中西,于先秦儒学、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清代考据学、训诂学、因明学、历代文学理论、分析哲学等领域,皆有精湛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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